玉溪新闻网讯(记者 陆合春)4月22日,市长高劲松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玉溪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通过了《玉溪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玉溪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要求在广泛征求县区、乡镇和村居委会的意见后,正式下发实施。会议指出,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
高劲松强调,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保障制度,对深化改革,促进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意义,要摸清社会保障范围内的失地农民底数,将前期工作做实做细;各级政府要认真做好实施前的准备工作,搞好宣传动员,依法依规开展好工作,要严格执行政策,尽可能多地将失地农民纳入参保范围,尽快在全市建立起惠及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机制。
会议听取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玉溪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情况汇报。2008年2月15日,国务院批准我市为第二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扩大试点城市,我市积极开展启动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2月26日市政府第四十五次常务会议草拟了《玉溪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会议批准于5月1日实施《玉溪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
会议听取了市交通局关于审批《玉溪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汇报。会议指出,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是农村公路正常使用、行车安全和长远发展的重要保障,要确保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更好地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会议原则同意《玉溪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
副市长谢兴荣、张玲、王跃、李洪云、明正彬,市长助理姚学松、何俊、刘国宇出席会议;市人大副主任吴建森、市政协副主席汪燕平应邀参加会议;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编辑:沈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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