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新闻网讯 红塔区采取措施,扩大新农合参保农民的受益面。
一是参保人员在用完家庭账户基金后,到区属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看病就医,实行门诊医药费由统筹基金按每人次20%的比例现场减免。二是参保人员在区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实行住院医药费统筹现场减免报销。三是参保人员在乡镇(街道)卫生院住院治疗,不设“起付线”,在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和红塔区妇幼保健院住院治疗,“起付线”为100元。四是参保人员中的低保对象、五保户、残疾人,凭有效证件或证明到任何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不设“起付线”。 (卫生)
编辑: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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