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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从业人数明显增加,就业渠道不断拓宽,2005年全市从业女性62.73万人,比2000年增加2.06万人,从业女性占从业人员总数的47.5%;妇女参政议政程度不断提高,2005年,全市有女党员21666人,占党员总数的20.1%;女干部队伍不断发展壮大,2005年底,全市共有女干部21335人,占干部总数的42.6%;降低孕产妇死亡率主要指标处于全省领先水平。
玉溪新闻网讯(市妇联)玉溪市妇女儿童规划中期监测评估以详实的监测统计数据为依据,进行科学的定量与定性分析玉溪市2005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进程。监测评估报告显示,我市妇女儿童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一、妇女与经济 1、女性从业人数明显增加,就业渠道不断拓宽。2005年全市从业女性62.73万人,比2000年增加2.06万人,从业女性占从业人员总数的47.5%,其中城镇单位女性从业人员达9.21万人,占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总数的39.3%;农村女性从业人员达52.86万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48.8%。广大农村妇女已经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农业经济的一支重要力量。城镇女性就业渠道不断拓宽。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和加快第三产业的发展,挖掘就业潜力,广开就业门路,增加就业岗位,增强妇女竞争意识,使更多的女性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实现了再就业。 2、重视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全市建立了康复指导和服务网络,残疾妇女普遍得到康复服务,截至2005年全市累计解决残疾人就业65715人,并坚持按比例安排残疾妇女就业。 3、积极创造有利条件,推动农村妇女增收致富。5年来各级各类组织,共举办各种实用技术培训班23151期,培训妇女235.3万人次,不断提高农村妇女的致富能力;注重对女科技人员的培育,培养女科技致富带头人;抓好农业新知识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实施农村小额信贷工作,为农村妇女脱贫致富提供资金帮助;以协会为纽带,引领农村妇女共同致富。
二、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各级主管机关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拓宽渠道大力培养选拔女干部,不断提高妇女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水平。 1、妇女参政议政程度不断提高。2005年,全市有女党员21666人,占党员总数的20.1%;有市级女党员代表72名,占党代表总数的16.4%,比上届提高1.4个百分点;有市级人大女代表83名,占人大代表总数的26.8%,比上届提高1.5个百分点;有市级政协女委员84名,占委员总数的28.7%,比上届提高5.4个百分点。女代表、女委员能够平等参与管理各项事务、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积极维护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 2、女干部队伍不断发展壮大。2005年底,全市共有女干部21335人,占干部总数的42.6%,所占比例比2000年提高了2个百分比。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女领导干部人数明显增加。2005年底,全市党政机关共有女干部2803人,占23.8%;有厅级女领导干部5人,占同级领导干部总数的11.6%,县处级女领导干部88人,占同级领导干部总数的9.9%,乡科级女领导干部1773人,占同级领导干部总数的22.7%;在75个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中,有64个乡镇、街道配有女领导干部;在667个村居委会、社区中,村委会成员中女性占19.04%,居委会成员中女性占16.01%。
三、妇女儿童与教育 1、加大培训提高成年女性素质。注重农村妇女的技能培训,举办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班,不断提高农村妇女的发展技能,通过培训全市有44万名妇女掌握了两门以上的实用技术,有3219名妇女获得农函大证书,有3763名妇女获得绿色证书。各级组织部与妇联等部门密切配合,利用党校、各类职技校对在职妇女开展学历教育和素质培训,不断提高妇女干部的综合素质和领导才能。 2、义务教育成效显著。自2000年全市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以来,市政府继续加大对基础教育的投入力度,至2002年先后拨出4000万元支持我市欠发达县区的教育事业,使我市的“普九”向高质量、高标准迈进。市政府在2005年对三个山区民族县小学生义务教育实行“三免一补”政策。在大力发展中小学教育的同时,我市的家庭教育和特殊教育事业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四、妇女儿童与健康 1、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提高妇女卫生保健服务水平,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降低孕产妇死亡率。2005年全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85.79%、住院分娩率为88.94%、高危住院分娩率为98.12%、新法接生率为98.70%、孕产妇死亡率为40.68/10万,主要指标处于全省领先水平。 2、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和规范化服务,提供儿童保健、计划免疫、儿童常见病诊疗等基本卫生服务。宣传普及婴幼儿母乳喂养、科学喂养、常见病防治、预防等卫生保健知识,提高儿童家庭保健能力。改善儿童营养,重视儿童身心健康和体育锻炼,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3、出生人口性别比有所上升。出生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2005年为110.78%,比2000年的107.19%上升了3.59个百分点。 4、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提高妇女健康水平。根据《玉溪市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和玉溪市预防控制艾滋病综合防治方案》,加大力度开展包括艾滋病母婴传播防治在内的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综合工作,红塔区、澄江、通海、易门2005年已列入云南省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重点监测县,年内完成了8267例孕产妇HIV的初筛,4县孕妇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阳性率为0.13%, 对6例HIV阳性孕产妇及婴儿实施了药物阻断。
五、妇女儿童与法律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把《妇女权益保障法》、《云南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母婴保健法》、《婚姻法》、《收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作为“四五”普法的主要内容,通过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日等活动,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2、加大打击力度,严惩侵害妇女的违法犯罪行为。5年来,各级公检法部门依照刑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严厉打击侵害妇女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公安部门五年累计破获强奸案件322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25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案件32起,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5名。 3、加大服务力度,积极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司法机关开通了“148”法律服务专线,并在全市68个乡镇挂牌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 成立法律援助中心,得到法律援助机构援助的妇女儿童20人。全市妇联有陪审员10名,参与侵害妇女儿童权利案件的审理。5年来,全市妇联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294件,处理率达98%,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落实。 4、加大执法力度,用国家法律维护儿童合法权益。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认真履行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进一步完善保护儿童的法律体系以及《云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云南省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玉溪市“网吧”经营管理意见》、《玉溪市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为权益受到侵害的儿童及时提供法律帮助。
六、妇女儿童与环境 全市以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为载体,针对玉溪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需要和青少年适应未来发展的需要,开展形式多样的生命知识和生活技能、绿色环保等宣传。 1、教育环境建设。为了做好基础工作,提供专项教材,有关部门组织专家组,结合少年儿童的认知特点,研究、编写并出版了玉溪市中小学地方教材《环境教育》,教材分小学低年级段、高年级段、初中、高中共4册。从2004年9月由市政府免费提供全市各中小学校推广使用。 2、卫生环境建设。2005年我市农村改水受益率达93.79%,比2000年增长了5.3个百分点;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2.06%,比2000年增长了9.49个百分点;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53.67%,比2000年增长了26.22个百分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44.59%,比2000年增长了4.48个百分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9.1%,比2000年增长了10.72个百分点;城市绿地率达31.86%,比2000年增长了8.71个百分点。1999年至2004年玉溪市连续6年保持了“省级卫生城市”的光荣称号。 3、社区环境建设。办好社区和社会福利事业,保障妇女的身心健康。全市有城镇社区服务设施129个,2005年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54066人。其中:城镇低保人数28930人,农村低保人数25136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38000人,其中女性51100人,占参保人数的37%。 4、生态环境建设。发挥妇女在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改善妇女的生存环境。动员农村妇女积极参与植树造林、退耕还林还草、绿化荒山、保护生态的活动,全市有17.37万名妇女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植树造林324.46万株;实施了一批生态农业工程、“三八”绿色工程等;大力实施“母亲沼气”、“母亲水窖”、“改厕改水”等工程,支持和鼓励妇女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活动。
编辑:刘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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