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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新闻网讯 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利益,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新平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采取积极措施,从源头上解决农民工困难和问题。 第一,从制度上杜绝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发生。县建设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加大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监督检查,确保农民工能足额领到工资。规范农民工工资管理,严格执行省政府规定的420元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同时还依法保障农民工的休息权和休假权。 第二,加强农民工就业培训工作,提高农民工就业竞争力。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针对不同行业的工作需求,做好就近就地转移农民工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定向式培训,增强外出务工人员的就业竞争力。2007年,新平县将为农民工做好除汽车驾驶以外的12个工种、1400人的职业技能免费培训工作。 第三,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险问题。新平县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落实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支付等方面的政策。重点推进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矿山、建筑、冶炼、采掘等行业参加工伤保险。行业主管部门充分发挥监管职能,督促用人单位开展农民工安全生产、工伤预防等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积极研究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医疗保障问题,逐步将农民工纳入医疗保险范围。按照“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与现行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原则,研究制定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政策。 第四,改善对农民工的公共服务。发改委在编制发展规划、制定公共政策、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统筹考虑长期在城市就业、生活、居住的农民工公共服务需求,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农民工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教育、卫生、计生等部门不向农民工子女加收供读费及其他任何费用,加强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和适龄儿童免疫工作,建立和完善以输入地为主、输出地和输入地协调配合的管理体制,全面抓好农民工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法规。 第五,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制定措施,使农民工在评定技术职称、职务晋升、评选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者等方面与城镇职工享有同等的权利。落实户籍改革管理制度,放宽户口准入条件,简化办事程序等。(新平)
编辑:矣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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