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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生见义勇为先进事迹

刘明生,男,傣族,1977年12月生,元江县青龙厂镇撮科村委会大寨村村民。
2006年10月12日早晨,正在撮科河边西瓜地里做活计的刘明生听到上游有人喊“救人,有人落水了”的呼救声,随即看到忽隐忽现的人影从上游漂流下来,四处挣扎。刘明生不及细想连日来因暴雨河水暴涨的危险,跃入河中向人影游去,抓住人影拼命往岸上游,上岸后才看清已奄奄一息的是本村村民刀志斌,并立即施救,随后背起刀志斌送回家。河水无情人有情,刘明生见义勇为的事迹在傣家山村传扬。
秀开玉见义勇为先进事迹

秀开玉,男,汉族,1987年6月生,共青团员,易门铜业有限公司职工。
2006年4月15日11时,吸毒人员阮波窜在易门县中医院内,趁到中医院办事的妇女杨某某将自己的皮包放于沙发上疏于防范之机,盗取皮包即向中医院后门逃跑,被门卫发现后追赶并喊“抓小偷”。正在中医院食堂吃饭的秀开玉丢下碗筷就全力追赶,追到兴隆街客运站旁的小巷内,将阮波按翻擒获后,扭送交公安机关。
孙绍辉、王明勇、普翔见义勇为先进事迹

孙绍辉,男,汉族,1986年3月生,共青团员,红塔集团安保部保卫科内保大队安全保卫员。

王明勇,男,汉族,1987年12月生,共青团员,红塔集团安保部保卫科内保大队安全保卫员。

普翔,男,彝族,1986年2月生,共青团员,红塔集团安保部保卫科内保大队安全保卫员。
2006年10月12日20时40分左右,孙绍辉、王明勇在红塔集团办公大楼外围执勤巡逻至商务楼外侧靠红塔大道草坪处时,发现一名男子用手按着鼓鼓胀胀的外衣,神色慌张,形迹可疑,便上前查问,发现该男子腰间藏有已剥好的电缆铜线,并承认了电缆铜线是从红塔集团生产区偷盗出来的;当两名队员正准备将其带回执勤点登记并向带班班长刘全义报告时,该男子将偷盗来的铜线扔到草地上转身就跑,孙绍辉和王明勇二人立即追赶上去,追至草坪围墙处,对方突然拔刀转身向冲在前面的孙绍辉连刺12刀,孙绍辉被刺倒在地。王明勇在通知完其他值班的同事后迅速赶到,面对已受伤的同事和手持凶器的歹徒,毫不畏惧、奋不顾身冲上与之搏斗,也被歹徒刺中4刀,随后又被歹徒用其携带的电击器击倒,王明勇爬起来后又向歹徒追去,不幸又被歹徒连捅数刀,刺伤手掌、手臂、腰腹部等;此时,普翔闻讯赶到,听到队友王明勇“对方手持凶器”的提醒后,顺手折下一根树枝全力追赶歹徒。追出大约200多米。到关索坝车库入口处时,普翔追上歹徒,不论其用刀威胁还是软语求饶,始终不为所动,奋力用树枝将歹徒手中的凶器打飞,并把穷凶极恶的歹徒打倒在地后,与随之赶到的其他队友合力抓获了歹徒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胡家荣、曹世荣、刘志华见义勇为先进事迹

曹世荣
胡家荣,男,汉族,1978年1月生,中共党员,红塔区大营街镇常里村委会9组村民。 曹世荣,男,汉族,1983年1月生,红塔区大营街镇郭井村委会3组村民。 刘志华,男,汉族,1979年1月生,驻昆明市五华区白马小区152幢2单元401号。
2006年10月25日11时,犯罪嫌疑人周超趁大营街公园路26号五金商店店主刘萍外出之机,窜入刘萍的商店,盗取了现金100余元和手机一部。就在周超企图逃离现场时,恰巧被返回商店的刘萍发现。刘萍一把抓住周超的衣领,并大喊“抓贼”,周超见无法脱逃,于是就挥拳将刘萍打倒在地后逃跑。 刘萍的叫喊声惊动了隔壁电器修理店的胡家荣、摩托车修理店的曹世荣和音像出租店的刘志华。三人听到刘萍的叫喊声后,不约而同地冲出店铺,朝犯罪嫌疑人周超追去。在追捕过程中,胡家荣、刘志华跑步追赶,曹世荣骑摩托车追赶。由于三人紧追不舍,犯罪嫌疑人周超逃至大营街双龙小区一巷道时终因体力不支走投无路而束手就擒,被三人扭送公安机关。
编辑:矣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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