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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全市共发生造成人员死亡事故190起,死亡241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9.95%、4.74%。
玉溪新闻网讯 2006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方针,以落实《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为主线,以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相对稳定的态势。 2006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成效主要表现在“两个落实”和“八个新进展”:
安全生产主要目标和任务基本得到落实 ——事故总量继续下降。2006年,全市共发生造成人员死亡事故190起,死亡241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9.95%、4.74%。 ——绝对控制指标有力。2006年,道路交通、工矿商贸、煤矿和火灾事故分别造成死亡208人、27人、5人和1人,与省下达我市的控制考核指标比较,道路交通低27人,火灾低3人,工矿商贸和煤矿与指标持平。 ——相对指标有所改善。2006年,全市亿元GDP死亡率0.58,低于省考核指标14.71%;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6.52,低于省考核指标8.29%;工矿商贸企业十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5.98,低于省考核指标8.14%。 ——大部分县区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去年,除澄江县、江川县事故死亡人数超过市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外,其他7县区安全生产走势平稳,未突破控制指标,全市没有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安全事故。
安全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 省政府下达我市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后,市政府及时明确具体目标和工作要求,与各县区政府和三个市直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各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层层分解细化控制指标和重点任务。市委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部署。江川县“11·2”烟花爆竹重大爆炸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领导亲赴一线指挥抢险救援。针对事故暴露的安全生产问题,市政府召开常务会研究对策措施。市人大始终关注安全生产,组织市人大代表对市安监局工作进行评议。各级党委、政府在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监察责任上狠下工夫,形成了以指标控制为中心、以责任状为载体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安全专项整治取得新进展 全市上下把道路交通、煤矿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作为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关键,锁定工作重点和难点,不断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先后开展了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打击低速货车拖拉机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等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共出动民警16.8万人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4.7万人次;在煤矿安全方面,开展了瓦斯整治和安全评价,组织了7次执法监督检查,对华宁县葫芦冲煤矿进行关闭;在非煤矿山安全方面,关闭未申请安全生产许可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58户;在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开展了以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成品油等为重点品种的道路运输专项整治;在烟花爆竹安全方面,对879户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实施了1859次检查;在消防安全方面,开展了宾馆饭店、学校及周边、消防产品、“三合一”建筑、“城中村”等专项治理,消除火灾隐患1284条。
行政许可工作取得新进展 各级安监、建设、经委等部门切实把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作为源头治本的重中之重,严格执行许可证申请条件、颁证程序和管理办法,确保颁证工作质量。截至去年底,全市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851户生产经营单位已领取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煤矿、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取证率达100%;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取证率分别达到94.24%和92.98%。
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 在全市各乡(镇)建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落实监管人员265名,形成了市、县(区)、乡(镇)三级安全监管网络;把乡(镇)派出所民警全部纳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设立交通管理员689名;借鉴红塔区“父子消防队”、新平县“合同制消防员”等典型经验,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科技兴安战略取得新进展 全面提升安全监管的科技水平,大力推广和普及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装备。在全市70辆高快客车、旅游客车和运距在2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上安装GPS车载终端;投入250万元资金开发非现场交通违法综合处理信息平台;在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推广使用安全环保火药;对安全距离不够的5个加油站采用HAN阻隔防爆技术;在澄江、华宁等县露天采石场推广中深孔爆破新技术。
隐患整改取得新进展 去年以来,我市把排查和整治重大安全隐患作为落实预防为主、遏制安全事故的切入点,专门安排100万元经费,对全市初步认定的87条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对普查出的203个重大危险源实施登记、监控和评估;交警与相关部门推进和实施“路警共建”和“安保工程”,投入资金1479万余元,完成省、市、县三级隐患治理96条;在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增设各类交通安全标志牌、防护墙(栏)和防护墩。
安全经济政策取得新进展 为建立企业安全投入保障机制,在全市煤矿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率先实施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安监、财政等部门向15户煤矿企业下达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存通知书,督促企业缴存风险抵押金2275万元,督促20户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年提取安全费用221.4万元。
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取得新进展 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修订《玉溪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专项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开展煤矿、危险化学品等事故救援实战演练。依法对红塔区“7·21”事故责任人给予严肃查处;积极配合省事故调查组对江川县“11·2”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安全文化建设取得新进展 坚持面向企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以6月“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和道路交通“五进”等活动为载体,组织全市首次“安全在我心中”演讲比赛和消防文艺晚会巡演。在《玉溪日报》、玉溪电视台和玉溪广播电台做专题宣传,及时报道安全生产信息,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给予曝光,形成经常性的宣传氛围和有效的舆论监督。
编辑:刘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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