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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马幼宁
各位代表: 我代表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2006年的主要工作 一年来,全市法院在市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政府的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全面开展审判执行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4430件,审结14104件,结案率为97.74%。其中,我院受理3197件,审结3131件,结案率为97.94%。 ──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共受理刑事一、二审案件1886件,审结1875件,结案率为99.42%。其中,我院受理259件,已全部审结。所结案件中,盗窃、故意伤害、交通肇事案件仍居前3位,分别占30.25%、24.43%和7.42%。审判过程中,一是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积极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故意杀人、抢劫、爆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这类案件251件466人;审结毒品案件93件137人;积极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行动,严惩职务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审结贪污、贿赂案件60件67人;依法惩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加大对涉烟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这类案件8件21人。二是坚持罪刑相适应原则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或具有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的,依法从宽判处。三是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重视和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判。四是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裁判原则,保障无罪的人不受惩罚,依法对20名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宣告无罪;为118名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充分保障被告人行使诉讼权利。 ──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共受理民商事一、二审案件6120件,审结6044件,结案率为98.76%,诉讼标的达9亿多元。其中,我院受理593件,审结584件,结案率为98.48%。在所结案件中,离婚、人身损害赔偿、赡养纠纷仍居民事案件前3位,分别占34.8%、26.76%和4.8%;借款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纠纷居商事案件前3位,分别占40.26%、39.53%和6.32%。 妥善处理婚姻家庭、人身权等民事纠纷案件,制裁家庭暴力、遗弃老人等违法行为,依法调节人身权益关系,审结婚姻家庭、人身权纠纷案件2964件;妥善处理工伤事故、拖欠劳动者报酬等劳动争议案件55件,诉讼标的132万元,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注重涉农案件的审理,维护党和国家农村政策的长期稳定;及时审理涉及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的案件,促进“生态玉溪”建设。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的指导,培训人民调解员,提高调解质量。 加强对商事案件的审理,审结一、二审合同纠纷案件1900件,诉讼标的3亿多元,保护公平、自由、有序的市场竞争,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集中力量审结中国工商银行改制过程中涉及清收不良贷款的案件,清理不良资产6932万元,保障国有银行改革的顺利进行;加强对商事审判中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认真审理公司诉讼案件,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审理涉及国有企业改革的案件,妥善处理被改制企业及破产企业遗留的债务,保障国企改革平稳、有序进行。 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妥善处置群体性纠纷案件,防止矛盾激化;继续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纠纷,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2488件,占已结案件的43.46%,部分基层法院调解率达60%以上,部分人民法庭达80%以上。 ──加强行政审判,促进依法治市。共审结涉及工商、土地、公安、卫生、环境保护、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一、二审行政诉讼案件47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8 件;撤销、变更、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6件;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积极探索行政纠纷和解方式,准予原告撤诉2件,和解处理31件。此外,审查办理非诉行政案件32件。其中,我院受理行政一、二审案件18件,已全部审结;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1件,涉及赔偿金额12.32万元。为确保行政审判的公正性,试行异地交叉审判,这一做法得到省法院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法院推广。 ──创新执行举措,加大执行力度。共收执行案件4212件,同比上升11.61%,执结3974件,同比上升15.42%,执结标的达4.3亿元,同比上升24.6%。其中,我院受理232件,执结175件,执结标的3.4亿元,同比上升29.45%。在执行工作中,一是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活动,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督办、执行款物管理、执行文书立卷归档的三项制度。二是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和执行大会战,对有财产可供执行而故意拖延执行的,严格追究责任;开展清理农经、农村信用社欠款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支持政府清欠工作。三是推行与当事人商定执行方案制度,增进申请执行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四是加强执行和解工作,缓解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五是进一步加大对热点难点案件的执行力度,执行兑现涉案金额1055万元、拖欠员工工资10多万元的玉溪诺玛特系列案件;加强对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等案件的执行;对一批涉及“三湖”治理须强制拆除建筑物的案件,采用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等方法,加大执行力度,支持生态城市建设。 ──加强立案信访和审判监督工作,妥善处理群众诉求。进一步规范信访申诉工作,对院长接待日工作实行定日接待、预约接待和督办制度;完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继续推行申诉听证制度,增强工作透明度,为人民群众提供平等、公开、高效的程序保障;坚持文明接待,耐心疏导,共处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9100件(人)次,同比下降0.42 %;坚持维护生效裁判权威与依法纠错并重的原则,加强审判监督,审查各类申诉案件175件,符合法定条件进入再审程序的26件,审结25件。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延伸司法职能。通过公开审判、巡回办案、组织群众旁听庭审、开展法律咨询、举办法制讲座等活动;办好“法庭纵横”电视栏目和“法庭内外”报刊专栏;协同有关部门参与“平安县区”、“无毒县区”创建活动;定期回访监外服刑罪犯和未成年罪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二、落实“司法为民”要求,营造良好的诉讼环境 完善司法为民工作机制,通过巡回立案、巡回审判、预约开庭等方式,方便群众诉讼;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100多万元,同比上升49.53 %;在市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率先实行执行救助制度,对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而申请执行人、被害人家庭经济又十分困难的,进行司法救助;制定《生效裁判文书公开查询办法》,方便群众及当事人了解案件审判情况,促进司法公开、公正。
三、落实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深化法院改革 一是坚决贯彻中央、最高法院关于死刑案件核准权上收,由最高法院统一行使的决定,积极配合省法院死刑案件二审开庭。二是实行案件电脑跟踪和随案卡跟踪制度;严格审限审批。三是撤销司法鉴定中心,实行审判与司法鉴定分离。四是实行书记员轮岗交流、单向选择,试行司法警察末位淘汰的制度。五是进一步明确审委会专职委员的专业化分工。六是继续推行减刑、假释公开听证制度,公开听证率达20%左右,居全省法院前列。七是进一步规范庭审,充分展示证据,实行“阳光审判”。八是试行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和简化程序速裁制度,提高审判效率。九是积极参与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立执行威慑机制,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被执行人的不良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工商登记、贷款、投资、出境、购房等办法,促使其自动履行。同时,强化对执行工作的监督,促进执行工作公正、高效、廉洁。
四、强化教育、管理、培训,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扎实开展教育活动及专项整改,提高队伍素质。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组织学习《江泽民文选》,推进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等活动,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和“司法警察工作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不断加强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帮助支持下,成功承办了《中国审判》首届理事大会,既锻炼队伍,增强能力,又展示了我市法院干警良好的精神风貌。 ──加强职业培训,增强司法能力。通过召开各种专业工作会议,举办培训班等,先后培训干警923人次。注重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1名陪审员因工作成绩突出,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陪审员”,受到最高法院表彰。 ──进一步健全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在原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先后制定、实施关于审判作风检查、执行实支费收支管理、保密责任等10多项规定。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强素质、树形象。通过举办文体活动,陶冶干警情操,提升法院形象;切实加强法院文化设施建设;通过开展演讲比赛、党风廉政论文评比、演唱廉政歌曲等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廉政文化氛围。 ──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司法廉洁。认真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严格执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不断提高队伍的职业道德水平;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研究制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暂行规定;深入学习先进事迹,树立典型,促进审判作风建设;开展各种形式的警示教育。
五、加大指导监督力度,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完善进人用人机制,加大对基层法院进人、干部任免的监管力度;重点加强对基层法官的培训,共培训342人次;努力解决基层法官“断层”问题;强化对基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指导,民事、刑事、行政的上诉案件同比下降12.45%、8.33%和5.56%,当事人息诉服判的案件明显增多;加强对“两庭”建设工作的指导。
六、自觉接受监督,努力改进工作 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切实增强干警的宪法意识和主动接受监督意识;邀请代表和委员旁听庭审、观摩执行36件187人次,走访人大代表315人次,邀请座谈23次171人;向市人大主任会议分别报告了信访申诉案件办理情况和近年来部分群体性纠纷案件的调研情况;办理全国人大交办的案件4件、市人大转办的信访件33件、督办件3件;通过互联网将法院的工作重点、审结的重大案件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认真对待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改进工作。
2007年的主要任务 今年,全市法院的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针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市党代会,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建设“和谐玉溪”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及政府的支持下,振奋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编辑:刘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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