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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全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会在我市举行。省委副书记李纪恒(右二),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罗正富(右一),副省长孔垂柱(右三)在市长董诗强(左一)的陪同下,在红塔区李棋镇禇井村听取农村民居地震安全试点工程情况介绍。记者 杨耀华 李江 马宇陶 摄
全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会议要求
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精心组织实施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
秦光荣讲话 李纪恒出席
玉溪新闻网讯(记者 杨耀华 李江 马宇陶)3月19日,全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会议在玉溪市举行。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防震减灾同经济建设一起抓,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全面提高农村民居抗震减灾能力,为推进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精心组织实施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 省委副书记、省长秦光荣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李纪恒出席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罗正富主持会议。副省长孔垂柱出席会议,代表省政府与各州市签订《云南省2007年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 玉溪市委书记孔祥庚,市委副书记、市长董诗强,副市长陈志芬及财政、建设、防震减灾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秦光荣在会上说,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是一项重大“民心工程”。我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工作自去年9月启动以来,试点工程基本完工,初步探索出一套有效的实施方案,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办法,总结出一些初步经验,为全面启动打下了良好基础。 秦光荣指出,省委、省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全面启动我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防震减灾同经济建设一起抓,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一要明确目标任务。力争到2020年,全省农村民居基本具备抗御6级左右、相当于各地区基本烈度地震的能力,使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基本保障。二要做到四个结合,把地震安全工程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扶贫开发、移民搬迁工作,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与全面提高农村综合减灾能力相结合。三要坚持量力而行,有针对性地加以具体指导。四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讲求工作实效,坚决防止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秦光荣强调,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地要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第一要科学制定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规划。当前要以监视防御区为重点,以村为单位,切实做到“两个突出、一个兼顾”,即突出特别贫困、特别简陋、特别危险的农村民居,突出年度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兼顾安排中长期地震监视防御区,分期分批对区域内农村民居实施加固改造和拆除重建。第二要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充分发挥各类资金的使用效益。省委、省政府决定从今年起,连续10年,省财政每年安排资金5亿元,专项用于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将来视财力情况逐年增加。各地要制定相关扶持引导政策措施,调动广大农民群众自筹资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资金补助公开、公平、公正。第三要统筹规划各项涉及农村民居的建设项目,合理有效配置公共资源。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把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和扶贫整村推进、扶贫易地搬迁、水电工程移民搬迁、村容村貌整治项目结合起来,统筹协调,避免重复安排农村民居建设资金和项目。第四要加强技术支撑,切实搞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技术服务。第五要积极探索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管理途径,加强设计、施工、质量、验收管理,保障工程建设质量。第六要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 秦光荣要求,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必须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要逐级落实责任,使工作管理到村,工程验收到户,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要密切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搞好协调配合,共同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省直有关厅局、各州市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与会代表参观了红塔区李棋镇褚井村、建水县曲江镇洗澡堂村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红塔区、会泽县、嵩明县作会议交流发言。
编辑:刘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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