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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省《关于认真开展推荐“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决定在我市开展推荐“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推荐类别 全国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
二、推荐标准 全国道德模范的基本标准是:凡从2001年中央颁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模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方面表现突出,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的中国公民,可推荐申报全国道德模范。其中,事迹特别突出,社会反响巨大,赢得群众高度赞誉,能够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重大影响的,可参评“全国十大助人为乐模范”、“全国十大见义勇为模范”、“全国十大诚实守信模范”、“全国十大敬业奉献模范”和“全国十大孝老爱亲模范”。
三、推荐办法 根据推荐标准,广大群众和单位可向玉溪市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推荐候选人,推荐候选人每人附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推荐截止时间2007年8月12日。市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电话:2023471)。
玉溪市文明办 玉溪市总工会 玉溪市团委 玉溪市妇联 二○○七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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