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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识人用人视野,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市委决定于2007年1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拔4名副县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及要求 1、中共玉溪市委统战部副部长1名 职位要求:熟悉、了解党在新世纪、新阶段的爱国统一战线理论、方针和政策,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及经验,热爱统战工作。 2、共青团玉溪市委副书记1名 职位要求:熟悉党的青年工作,富有开拓创新精神,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和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大型活动的能力,有一定的理论功底。 3、玉溪市旅游局副局长1名 职位要求:熟悉国家有关旅游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我市旅游发展规划,具有市场营销策划理念和旅游项目管理、研发能力,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 4、玉溪市信息产业办公室副主任1名 职位要求:了解、掌握国家信息产业政策,具有扎实的电子信息、计算机网络基础知识,熟悉计算机网络、网站管理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工作,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
二、报名人员范围 凡在玉溪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和中央、省驻玉单位工作,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市委组织部及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考资格和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 2、具备选拔职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组织领导能力和决策能力。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团市委副书记职位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1)年龄在30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在玉溪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中担任正科级职务1年(2006年1月1日以前任职)或副科级职务4年(2003年1月1日以前任职)以上的干部;在市属国有企业和中央、省驻玉单位担任中层正职1年(2006年1月1日以前任职)以上的干部;在以上单位工作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 5、报考其余三个职位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在玉溪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担任正科级职务2年,在市属国有企业和中央、省驻玉单位担任中层正职2年(2005年1月1日以前任职)以上的干部;在以上单位工作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 (3)报考市委统战部副部长职位的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4)报考玉溪市信息产业办公室副主任职位的,须具有计算机工程师(高级程序员)及以上资格;或在玉溪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担任正科级职务和市属国有企业及中央、省驻玉单位担任中层正职的干部须从事计算机网络、网站管理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工作(出具单位证明)。
四、选拔程序 1、公开报名 报名人员可采取组织推荐或者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同时填写《玉溪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报名登记表可登录玉溪网站下载或到市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区委组织部和所在单位(市直部门)领取。每个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限报1个职位。报名时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任职通知或职务聘书,以及所报职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任职通知提供复印件),近期大一寸免冠照片4张。 报名地点:市直部门报名人员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初审、县区报名人员由各县区委组织部初审后,统一到市公选办报名(市委大院9幢1单元101室)。 报名时间:2007年1月5日至2007年1月14日。 2、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接受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不低于10:1组织开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任用资格。 3、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①笔试: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合为一卷,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②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为5: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试题从省级以上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考试题库中提取。 4、体 检 凡参加面试的人员,集中前往指定医疗机构按干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5、组织考察 根据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之和)和体检结果,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预告人选。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6、决定任用 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由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初步人选,报市委常委会研究作出任用决定。按照有关规定,讨论时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选拔职位可以空缺。 (1)任前公示 按照《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对拟任职人员在市级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2)正式任用 拟任职人员经公示未发现影响任职问题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确有影响任职问题的,报市委常委会复议,取消任职资格,从备选人员中另行确定拟任职人员。对决定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该职位领导干部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任职时间连续计算。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用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五、公选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邀请市人大、政协、纪委参与公开选拔全过程的监督。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对公选过程中出现的任何违纪和不良行为,干部、群众可向组织(人事)部门及纪检机关(监察部门)检举、申诉。经调查情况属实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联系电话:2016578 2021406 2023920 监督电话:12380 2016001
玉溪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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