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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别 赵国品/图
玉溪新闻网讯(牛忙)近日,我市出台施行《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取消农业户、非农业户和其他类型户籍登记管理模式,细化了户口迁移落户条件、亲戚投靠落户、外来人才落户等政策。(详见玉溪日报晨刊9月3日相关报道)
户籍登记管理由城乡分离的“二元制”改为“一元制”,这是打破旧的户籍制度下的城乡壁垒破冰之举。实行城乡户口一体化的户口登记制度,不仅意味着把农民从原来户籍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更重要的是这意味着将取消城乡人口之间原有的身份差别,实现人人平等。
毋庸讳言,原来实行的户籍制度,是一种身份世袭制度,一个人的社会身份、所受待遇,从他出生时就已基本确定,人被分为“城市人”和“农村人”两大类,这两类人的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社会福利待遇有差别。城乡之间被人为地设立了一堵墙,形成了不平等的社会权力与国民待遇。城乡户口差别一定程度上衍生出具有不同等级的社会身份,给人们带来了身份上的歧视,如城里人歧视农村人,昆明人(大中城市户口)歧视“专县上的人(小城市户口、城镇户口)”,北京人、上海人排斥外地人等。城乡户口差别背后隐含的社会不公还有很多,比如在交通事故赔偿中就存在“同命不同价”的现象,即使是在同一起事故中受到同样的伤害,作为受害人农村居民所得到的赔偿金额往往与城镇居民相差几倍。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一个农村人要改变身份成为城市人(即“农转非”),只有走招工、招干、升学、参军等几条有限的途径,此外再无他途。涌入城市的农民工由于户籍的限制,不管在城里居住了多久,包括他的孩子不管是不是在城里出生长大,其身份依然是农村人,无法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权力和社会福利。
改革开放以来,附加在户籍上的种种利益关系已被逐渐剥离,但是城乡之间的制度性差异仍然明显存在。这次我市的户籍改革,无疑在打破城乡壁垒,赋予居民平等的身份和权利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当然,把农业户口和城镇居民统称为“居民户口”,只是从字面上消除了城乡差别,并没有取消“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存在的事实,要让“农业人口”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文化活动等诸多方面有实质性的改变,光改革户籍制度还远远不够,还有许多事要做,还有相当漫长的道路要走。
编辑: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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