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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新闻网讯(池水)《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施行近一年。嗣后省人大常委会又相继通过了星云湖、杞麓湖保护条例。这些条例经过反复征求意见、多次修改,历时数年才获得通过,它们集中体现了干部群众的智慧,体现了保护治理“三湖”的成功经验和教训,具有很强的权威性。我市保护治理“三湖”有法可依。
2003年以来,在“生态立市”战略思想指导下,我市加大了治湖力度,投入了大量人力财力,使抚仙湖水质由Ⅱ类恢复到Ⅰ类,并相对稳定,星云湖、杞麓湖的水质明显改善。这的确是来之不易的,应当珍惜。但是,也不能不看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仍然存在着。抚仙湖每次月检,几乎都发现非法盗渔、违法捕捞、边撤边建、违法违规排放的现象,甚至已建工程设施运转很不正常,造成严重污染。6月8日省通报10件环保违法违规事件中,就有我市某企业违规排污的事件。这应当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增强法治意识,加大依法治湖的力度。
加大依法治湖的力度,首要的是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湖的自觉性。市委、市政府在“三湖一海”保护治理现场会上,提出了生态立市,治湖为先,治湖为本的新思路,确定了治湖新举措和工程。要从生态立市战略高度加深认识依法治湖的重要意义,在学习“条例”的基础上,更好地贯彻市委、市政府的治湖新思路、新举措,加大依法治湖的力度。切实改变法治意识薄弱,言不及义,讲治理不讲依法治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错误倾向。把依法行政、依法治湖作为一项全局性的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在提高认识的同时,还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大依法治湖的力度。一是要大张旗鼓地宣传“条例”,做到家喻户晓。要通过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还可确立“条例”实施纪念日,扩大宣传。使人人知法、守法、监督执法。二是要细化“条例”,明确治湖有关部门行政执法的职责,建立健全依法治湖责任制,便于检查督促,防止互相推诿、扯皮,有法不依,有禁不止。三是要严格执法,按照“条例”规定,对违规违法行为给予惩罚。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惩。
总之,要按照治湖为先、治湖为本的新思路,积极推进工程治湖、生物治湖的新举措,及时加大依法治湖的力度,使之相辅相成,以确保抚仙湖Ⅰ类水质,星云湖三年内明显好转,杞麓湖有所改善,实现一流水质、一流生态、一流旅游,造福子孙后代。
编辑: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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