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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新闻网讯(子衿)《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四十多天后,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工商总局又公布了相关补充意见,明确“限塑令”将从原来仅仅适用于各类超市、商场、集贸市场,扩展到包括餐饮场所、书店、服装店、建材店等在内的全部商业领域。
有人说,塑料袋是上个世纪最糟糕的发明,因为它带来的危害绝对大于它所发挥的作用。仔细回想一下,其实人们享受免费塑料袋的便捷也不过十几年的光阴。在这之前,人们上街还是习惯带上家什的,比如拿个布或篾制成的包、袋。而如果目的很明确,就是去买菜,那肯定是要挎一个竹制的提箩的。于是,那个时候,各种各样容易折叠、便于随身携带的、可重复利用的包就应运而生了,不碍事、不麻烦也不用担心有损光辉形象。但不知从何时起,人们突然发现进商场、逛菜市不需要自己带家什了,因为商家都准备好了免费塑料袋,提供了方便。那些装着东西的塑料袋到了家以后,如果质量稍微好一点的,可以做垃圾袋或装其他东西,质量差一点的就直接扔了。于是,大家图方便也习惯了这种方便,就很少去顾及、考虑它所带来的危害。
商场、超市、书店、服装店禁免费塑料袋,食品预装袋禁提携功能,无标识塑料袋10月禁用,禁用各类来历不明袋……“限塑令”的执行,该叫好,因为这绝对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改善环境,杜绝污染,关系千秋万代。同时,“限塑令”也是国家开始改变人们日常生活习惯和观念的一种手段。从勤俭的角度来讲,是减少了一种浪费;从环保的角度说,就是减少了一次污染。
“限塑令”的执行,正引导人们的生活回归到塑料袋发明之前的那种状态:出门买东西,不忘带包包。
编辑: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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