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玉溪新闻网讯(池水)近日,《玉溪日报》报道了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突出成就,上万调解人员活跃在基层,年调解纠纷上万件,成功率高达百分之九十八,把大量的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对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玉溪”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基层调解工作的成绩应当充分肯定,基层调解工作经验应当认真总结,搞好调解,促进和谐是当前的重要工作。 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发展和各种利益关系的不断调整,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渐显露,社会利益关系更加复杂,各种社会矛盾不断凸显,且日益多样化、复杂化和群体化。民间纠纷显现出许多新情况、新特点、新规律。形势的发展给人民调解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任务十分艰巨。 当前人民内部矛盾一个显著特点是利益矛盾上升。这包括家庭中成员的利益矛盾,家庭与社会利益矛盾,村、乡乃至周边地区利益矛盾等等,错综复杂。这就要求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学法、懂法,做到由伦理的、常规的调解向依法调解转变。这是调解能否成功和巩固的关键。只有依法调解,才能正确处理各种利益矛盾的关系,形成相应的契约,以巩固调解的成果。要做到依法调解,重要的是加强对调解员的法律知识培训,使我们的调解员不仅懂得宪法、民法、婚姻法等大法,尤其要了解涉及经济利益的土地法、企业法、水利法、林权法等经济法规,才能增强法律意识,做到依法调解。 中央已经明确当前突出的矛盾和着力解决的问题,要求“着力解决土地征收征用、城市建设拆迁、环境保护、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涉法涉诉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这些问题在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且时有发生。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应针对以上突出矛盾,及时做好排查工作,调防结合,以人为本,预防走在调解之前,调解走在激化之前。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把大量的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编辑:刘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