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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号”:风险与利益的博弈

http://www.yuxinews.com 2007-12-11 23:46:00

 

漂亮的房子始终只属于少数人

很多买房者注重环境

    策划人语  目前,房地产市场正弥漫着“今天不买,明天更贵”的恐慌。在这股狂热的置业浪潮中,“炒号”现象随之诞生。“炒号”区别于炒房,是房市由投资走向投机的一个重要现象,也是房价高涨下的一个怪现象。

    专家提醒,“炒号”可能产生多重风险;卖房号的人越来越多,会导致市场秩序混乱。

  “炒号”下的尴尬

    有句台词说得好:哪里有楼市,哪里就有悲欢离合、喜怒哀乐的故事。

    伴随着房价居高不下的大背景,“炒号”在玉溪应运而生。玉溪某事业单位的周女士最近就买了一个购房号,令周女士困惑的是,到现在她都不知道自己算不算是有房一族,说有房吧,她的房子还不知道在哪儿,说没有吧,她确实交了购房保证金了。

    这事还得从今年7月说起,7月份某单位公布了员工房屋认购顺序,有人表示愿意把他的认购权转让给周女士。周女士考虑到这是单位建房,环境应该不错,价格也应该比较优惠,就定了下来。刚开始,双方商定的转让费是4万元,后来卖方又反悔,周女士不得不多支付了3万元。到目前为止,算上购房保证金,周女士已经付了十几万了。但是自己买的房子是个什么样,多少的单价,什么时候能拿到房产证,这些问题周女士都不清楚。她现在最担心的是如果转让者再反悔怎么办。

    “虽然我已经买了这个房号,但是我的权益根本得不到任何保障。因为是转让者自己的单位内部房,购房时只允许写转让者的名字,只要转让者不同意过户,这房子就永远不属于我。”周女士说。让周女士不安的是,目前房价是多少也还不知道,如果到时和市场价差不多,那这笔转让费就太冤枉了。本来周女士打算买复式楼,但是因为仅和转让者签了个转让协议,所以周女士的住房贷款也贷不了,如果到时候筹不到钱,就只能半途而废了。

    其实“炒号”说白了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游戏。一方面,买号者因为本身对未来房价预期过高,所以总希望能通过一些内部渠道实到价格相对较低、户型较好的房子。另一方面,卖号者也希望能实现收益最大化,并根据市场行情不断地调整转让费,市场房价越高,所要求的转让费也就越高。这就势必引发买卖双方的矛盾,从而也就导致了买号者进退两难的尴尬。

    楼市怪现象:高价买号

    所谓的“炒号”,其实就是以前所说的炒楼花,炒卖者并不实际购买,他只是将“购买名额”进行转让,而炒房则是完成购买行为之后再将其脱手。“炒号”区别于炒房,是房市由投资走向投机的一个重要现象,也是房价高涨下的一个怪现象。

    在玉溪,“炒号”现象的出现还是近两年的事情,由于从2005年开始,玉溪的房价猛涨,在一定程度上激活了“炒号”市场。随着一些单位大规模集资建房的兴起,“炒号”现象有愈演愈烈之势。在某房产中介的登记册上,记者看到,仅山水佳园和世纪华庭的购买名额就有14个要转让,而他们的要价也高低不等。单元房、复式楼的房号转让费从4万元到10万元不等,别墅的房号转让费在20万元到35万元不等。如果按工龄折算的话,大概是5000元每年的均价。

    那么如此高的转让费,这些房号有人买吗?答案是肯定的。因为“炒号”在玉溪已经有了土壤。

    首先,房屋供不应求是“炒号”兴起的根本原因。一位业内人士说:“在玉溪要认购一套房子已经到了要托关系、找熟人的地步了。”在2003年至2007年间,各房地产商在玉溪先后开发了玉溪一小区、兰苑上居、珊瑚苑、东方人家、华羲园、翡翠园、兰苑洋房、时代广场、城市花园等众多商品房小区,期房或现房均销售火暴,并且一些好户型几乎都被提前认购。人们开始发现“一房难求”。既然通过正规渠道很难买到自己满意的房子,一些购房者只好接受了“炒号”。

    其次,房价上涨给“炒号”提供了市场。玉溪中心城区目前新房的平均房价在2700—2800元/平方米左右,高的每平方米达3000多元。从2002年的每平方米1000元,到目前的价格,只涨不跌的房价让持币待购者开始关注房市,开始购买房号,因为在玉溪转卖的房号大多是单位建房。购买者认为购买单位建房无论是居住环境还是房价跟商品房相比都是优越和便宜的。

    再次,人们对房价的预期过高是“炒号”现象得以生存的直接原因。目前,楼市中已形成了一股潮流,就是大家都坚信:楼价必然还会继续上升,所以很多买家都有两种心态:一是怕现在不买以后更贵;二是怕买不到房。正是这两种心态造成了市场的“恐慌症”,而“炒号者”则乐得利用买家的这种心态,抬高转让费。

    “炒号”市场的博弈

    房价上涨给“炒号者”提供了市场,“炒号”又助推了房价。这其中不可忽视的是“炒号”市场中买卖双方博弈的力量。

    “炒号”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一样,目前仍然是个卖方市场,因为房号与房一样也是难求的。物以稀为贵,所以卖房号者才会一次又一次地跟买号者讲条件,才会用“反悔”来给买方施压,而买方因为本身也有投机的心理,总觉得如果我不买他的号,我以后就买不上比这更好、更便宜的房子了,所以才一次次地妥协、让步。周女士就是这场博弈里比较吃亏的买方。她说:“我就不该趟这滩浑水,但是已经陷进去一只脚了,想要抽身也不容易。”

    当然,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买卖双方互不相让最后导致“炒号”的事谈崩了的。这其中,有的是因为不能接受卖方要求的高转让费谈崩的,张小姐就是其中之一,她到现在都还觉得可惜,要是转让费没那么高,房号她肯定买了。用她的话说就是:始终坚信单位集资建房房价一定会比市场价便宜得多,买了总是要赚的。

    还有一类购买者是比较理性的,尽管房市火暴,但他们依然能冷静地从中看到风险。这种人在“炒号”市场中做了先反悔的那个。这个时候,买卖双方显然也谈崩了。李先生就是“炒号”谈崩了的典型。李先生说,他本来也打算买山水佳园的别墅,因为觉得那里的环境好,但是后来他却放弃了。因为他觉得在单价都不明确的情况下就盲目投资是不明智的,再加上一些传言让李先生觉得没底,所以他及时刹车了。

    而在“炒号”市场上买卖双方的博弈中,总是卖方赢的几率大,拿卖方王先生的话来说就是:“如果我们的协议谈妥了,大家都满意固然好,如果买方反悔,我大不了还他的钱,反正房子最终还是我的,我还可以卖给别人。”

    “炒号”风险知多少

    “炒号”现象之所以能够存在,跟买卖双方都有投机心理是分不开的,双方都盲目乐观,认为房价总是要涨的,买方只要买到就是赚到,而卖方赚买方的转让费当然是越多越好。显然,大家都没有看到“炒号”的潜在风险:从法律角度来讲,卖方沾了《物权法》的光,相对来说要占便宜一些。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债权不能对抗物权,卖方哪怕反悔也有法律支持;另外,买卖双方为了规避营业税,一般会约定5年后才过户,这个约定本身就是违法的,也不可能得到法律支持。再者5年周期太长,房价一直涨的话卖方为了利益也会反悔,这对买方危害很大。

    从经济角度讲,2007年是我国房市政策执行年,尽管目前房地产新政的出台在玉溪房市反应平淡,但是在其他地区已经有了显著的影响。专家预测,未来国家对房市的调控力度不会削弱,很可能还会有更大力度的政策出台,到时,将更注重针对性和执行力度。买房人应对宏观调控有信心。此外,购买房号可能产生多重风险:在不知道房屋户型结构和居住环境的情况下,买到的房子也许并不满意;购买不知道价格的房子,一旦房价下跌,把投资需求都寄托在住宅保值、增值功能上的人将遭遇重大损失。

    所以,业内人士建议,买房要回归理性,不要跟风乱抢。

    深度观察

    “居者有其屋”一直是千百年来中国人的理想。其实从老百姓常说的衣食住行、安居乐业等俗语,也可以看出住房对于民众的重要性,住房被视为百姓生活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居者有其屋”不仅仅是一个社会公平问题,更是一个未来的稳定发展问题。但在中国,买不起房,或者是无力改善住房条件及住不到好房的人,约占普通城镇居民的8成。而真正有能力解决住房问题的人,可能只是占城镇人口15%左右的少数“富裕阶层”。也就是说,目前还有85%左右的人在承受没房的煎熬。

    尽管从2004年起,中央政府动员了9个部委和各地方政府,启动了税收、土地、金融、行政四大手段对房价进行调控。尤其是去年以来,宏观调控措施更是重重地砸向疯涨的楼市,民众都希望政府的“铁腕”能止住房价疯涨的步伐。但遗憾的是,一年来,房价不但没有在调控面前停下脚步,反而越涨越离谱。房价的“天花板”在普通购房者目光所及之处越抬越高,甚至是遥不可及。而持币待购者,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后,谁也不敢再对房价不涨抱有奢望了。

    目前,又有房地产新政出台,老百姓担心的是这次新政能不能如愿按住房价这头“犟牛”,这次调控会不会像以前那样被“悬空”。要真正做到居者有其房,光做一些宏观的调控显然是不够的,只有加大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设力度,才能从根本上缓解房价居高不下所带来的压力。

编辑:施建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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