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精神卫生应纳入公共卫生
一个阳光晴好的午后,一名女病人在市二院的草地上晒太阳,心情很好的唱起老歌:“一条大河波浪宽……”而一名男病人则正在理发。看起来是一幅和美幸福的景象,觉得病人在能住在这里应该也算不错的选择。
刚好遇见新平一个病人来住院,二十多岁的小伙子,却显得目光呆滞、肢体麻木,护士给他量血压、心率,还没量完,他就迫不及待的说他坐不住了,护士让他躺着,他说也躺不住,他说:“我喜欢走走。”说这句话的时候他的眼睛亮了,可是忽然就黯淡了,也许,他看到了全封闭的长廊,紧锁的门窗,他喜欢走走,可是又能走到哪去呢。之后的每一天记者都能看到他在走廊上徘徊,偶尔跟记者说话,说的还是那句:“还想出去走走。”
由于有过病人破门逃走的历史,所以医院精神科的大门是铁制的,并且上锁,但是这样病人活动的空间就变得有限,尽管病区有活动室,尽管天气好的时候,病人偶尔被带到楼下草地上,但是这种全封闭对病人来说始终是压抑的。对于此,医院有他自身的困难,客观上,精神专科医院承担着大量的公共卫生任务,对所治疗的患者收费低廉。而在经费投入上,精神专科医院没有进入公共卫生机构序列,财务上仍在实行差额拨款政策,而且拨款比例很小,致使精神专科医院业务开展面临困境,医院目前的一些设施、设备还不适应病人的需要,很难做到人性化的管理。
另外,尽管精神类疾病已经变成了一种“社会性”疾病。但民政部门只有救助站负责收容部分流浪精神病人,公安部门负责收治肇事的精神病人;国家不能提供经济支持……这样,绝大部分的精神病人只能依赖社会依赖家庭,过着艰难而不可预测的生活,社会公众也只能无奈地承受这种“不可预测”。
市二院的杨顺英医生告诉记者,相当数量的精神病人出院后,又因费用原因难以坚持长期服药,导致复发率高。大多数精神病人最后往往被家庭无奈放弃,散落社会成为最受排斥的人群。因病致贫,因贫返病,这是一个可怕的恶性循环。所以,很多医生建议把精神卫生纳入公共卫生的范畴,精神卫生事业是公共卫生事业,精神病人是非常需要关爱的弱势群体,精神卫生机构应该纳入国家公共卫生体系,予以全额拨款支持。贫困精神病人医疗服务应给予免费提供,确保精神病人享有正常人的生活,大众享有社会和谐与安宁。
编辑:沈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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