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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经费短缺成为义务教育发展的软肋。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正常需要,已成为摆在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面前的一个严峻课题。 ■2006年,我市开始全面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市共投入“三免一补”、生均公用经费资金8638.6万元。 ■在此经费保障下,农村中小学在校学生实现了免费上学,5.5万名农村小学半寄宿制学生领到生活补助,补助初中贫困生2万人,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企业下岗职工及“4050”人员、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子女中的1万名初中生实行了“三免”。

这两个孩子今后再也用不着为上学发愁了。

实行“三免一补”后,学生可以更安心地读书了。
□ 本报记者 邢定生/文 张家春/图
义务教育 谁尽义务
今年6月29日,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新的义务教育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机制。 中央政府部署,2006年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并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2007年,这一政策将在全国农村普遍实行。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要求,2006年,我市开始全面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市共投入“三免一补”、生均公用经费资金8638.6万元,其中中央3393.8万元,省级投入843.53万元,市级投入3073.1万元,县区投入1328.19万元,农村中小学在校学生实现了免费上学,对农村小学半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总数达5.5万人,初中贫困生生活补助人数达2万人,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企业下岗职工及“4050”人员、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子女中的1万名初中生实行“三免”。 有了巨额的经费保障,我市开始对农村义务教育实行“三免一补”: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生和贫困家庭初中学生教科书费;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生和贫困家庭初中学生文具费;对5.2万名农村寄宿制小学生和3万名贫困家庭初中生进行生活补助。 在广大农村,开始享受子女上学不用交钱的农民纷纷拍手称快。许多孩子刚刚走出校门的家长感慨早生了几年,错过了这样的好时候。 按照《义务教育法》第十条的规定:“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从1986年7月1日《义务教育法》开始实施到今年,历时二十年,义务教育终于实至名归。 参加工作两年的刘晓东是一名公务员,他背上书包走进学校那年,恰逢义务教育开始实施。说起义务教育,刘晓东认为,自己所经历的义务教育实际是,父母必须尽到自己的义务,让孩子读完九年书。 对义务教育的这种认识和理解显然带有一定的戏谑成分,但绝非空穴来风。
投入不足 制约发展
20年前,国家出台《义务教育法》,宗旨在于通过法律的形式,明确国家对中小学生提供“免收学费”的九年制义务教育。然而,由于缺乏有力的财政保障,这一政策的实施显得坎坎坷坷。尤其是在国家实施“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改革后,中央政府公共教育支出的减少,使得地方政府教育支出压力骤然增大。 有数字显示,我国的义务教育投入,乡镇财政负担了近78%,县级财政负担了约9%,省地财政负担了11%,中央财政仅仅承担2%。 采访中,一位退休教师向记者提供了这样一份资料:在澳大利亚、法国、墨西哥、西班牙、英国、日本等国,中央政府投入占整个基础教育投入的比重大致为20%至80%;在新西兰、爱尔兰、意大利、荷兰、韩国等国,基础教育投入中超过80%的资金来源于中央政府,有的甚至完全依赖中央政府。即使在美国、德国、加拿大、瑞士等国,中央政府对基础教育的投资比重也为5%至10%。 早已有专家指出,中央财政对教育投入的不足,使得我国的义务教育根基不牢靠。为了孩子的教育,广大农村家庭不得不承担起《义务教育法》规定应该由政府承担的相当一部分费用。 两年前,在报道清理农民工工资时,记者就已注意到,许多令人头痛的债务问题发生在各乡镇学校校舍建设上。 在我市部分地方,乡级财政根本没有足够的力量补给学校运行中所需的资金,为了弥补办学经费的不足,许多学校不得不向学生收取各种“杂费”。 2004年7月,记者在一条山区公路边遇上几个正在卖菌子的孩子。一位男孩说,他们中有的人成周地逃课上山拣菌子卖钱。这样的行为,甚至得到了家长和学校的默许。 在农村,尽管不时能见到“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之类的标语,但是,学生辍学的事还是时有发生,为此,一些教师不得不花费相当的时间和精力来说服家长不要让孩子辍学。 经费短缺成为义务教育发展的软肋。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正常需要,业已成为摆在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面前的一个严峻课题。
创新机制 “一增四保”
为了稳固义务教育的根基,使适龄少儿“人人有学上,个个能上学”,我市确立了“一增四保”的目标,加大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建立新的经费保障机制,合理调整教育布局,优化资源配置。 增加义务教育经费投入。2004年,全市教育支出8.5亿元,其中农村义务教育支出5.15亿元。2004年和2005年,市财政分别安排教育专款6000万元和7000万元,2005年,全市教育支出8.7亿元,比2002年增加2.9亿元,教育专款从2002年的1000万元增加到今年的7200万元。 保证教师工资的正常发放。严格按照核定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和教职工人数,将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上划到县区管理,确保了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解除了教师的后顾之忧。 保证农村义务教育的正常运转。2002年以来,全市义务教育经费逐年增加,2006年全市共投入“三免一补”、生均公用经费资金8638.6万元,全市小学生均公用经费从2002年的37元增加到2006年的154元,初中生均公用经费从改革前的57元增加到234元。 确保安全,逐步消除农村中小学危房。2002年以来,我市每年投入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1000万元,县区配套1700万元,共改造D级危房面积10.7万平方米;2005年,省、市、县、乡筹措专款4341万元,撤除中小学危房3.4万平方米,新建校舍7.8万平方米。 确保贫困生入学。为切实解决农村贫困生和弱势群体子女上学难问题,让每个农村儿童和青少年都能享受平等优质的教育,我市不断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2005年,市、县财政投入2357万元,对元江、新平、峨山三个民族自治县5.3万名小学阶段学生实行了“杂费、课本费、文具费”三免教育。今年,全市农村中小学在校学生全部实现了免费上学,对农村小学半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总数达5.5万人,初中贫困生生活补助人数达2万人,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企业下岗职工及“4050”人员、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子女中的1万名初中生实行“三免”。 为了建立农村义务教育持续稳定发展的经费保障长效机制,我市有针对性地出台五项措施,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三免一补”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制定《实施细则》,层层落实责任;设立资金专户,确保经费及时足额到位;规范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切实管好用好农村孩子的“读书钱”;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乱收费。 农村义务教育实至名归,不仅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而且使农村义务教育的根基得到了稳固。
深度观察:巨额投入彰显政府新形象
在农村,广大农民有两大心腹之患,一是怕生病,二是怕子女上不起学。在部分贫困地区,家庭承担的教育费用过高导致一些农村孩子丧失了受教育的机会。 教育费用过高导致孩子失学,深层次的原因是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不足。只有政府强化对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主渠道作用,确立义务教育财政拨款在公共财政中的优先地位,优化投入结构,才能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 令人欣慰的是,从2005年开始,国家加大了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同时以多项措施,率先在西部地区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 按照相关的政策,玉溪各级地方政府所承担义务教育的比例远远高于全省其他州市,每年多出近900万元。 即便如此,2005年,玉溪在国家实施“两免一补”的基础上,还在全省率先推行“三免一补”,除了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生和贫困家庭初中学生教科书费外,还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生和贫困家庭初中学生文具费。仅免文具费项开支,每年地方将多支出400多万元。这一举措,得到了教育部、省教育厅的充分肯定,受到了广大师生及家长的欢迎。 这两笔巨额的费用今后将年复一年地支出。在全市经济社会建设和发展许许多多方面都需要大规模投入的情况下,这一举措,传达出的是政府着力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的决心。 全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确立和“三免一补”政策的实施,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在群众心目中树立起了党和政府亲民爱民的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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