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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新闻网讯(钟红芬)
近几年,玉溪市的乡村旅游获得了较快发展,目前,全市共有乡村旅游接待经营户约500家,年接待游客450万人次以上,直接旅游收入3亿元以上,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4000人以上。玉溪发展乡村旅游的资源、市场、基础设施、产业等条件已经基本具备并形成了一定的接待规模,但从产业自身发展的客观规律以及国内外其他地方发展乡村旅游的情况看,玉溪市的乡村旅游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产业规模还较小,整体素质不高,各个参与主体对乡村旅游的认识程度、行业管理的系统性与规范性、经营主体的成熟程度、资金来源的多元化以及宣传促销手段的灵活性与持续性等方面也存在不足。如何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以及各项对策措施的全面实施,推进全市乡村旅游快速发展,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打造乡村休闲旅游产品。
提高认识、把握机遇,增强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信心
乡村旅游作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兴产业,已经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发展乡村旅游的大环境、大气候已初步形成。省委、省政府把旅游产业作为全省的支柱产业加以培养,以旅游产业“二次创业”实现全省产业的转型升级,其中乡村旅游作为云南省旅游“二次创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提出了明确的发展思路和奖励扶持政策;从市内来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产业发展,提出力争用三年的时间把旅游产业培养成为玉溪的支柱产业,并于去年组织专家学者对全市乡村旅游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出台了推动乡村旅游发展的政策措施,全市乡村旅游的发展环境越来越好。
从旅游经济发展规律来看,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就会产生旺盛的旅游需求,目前玉溪人均GDP已突破3000美元,以昆明为中心的周边客源市场人均GDP已经超过或者接近3000美元,旅游消费在人均生活消费中的比重增大,出游的欲望增强;国民休假制度不断完善,带薪休假制度的全面实施,乡村旅游已经出现快速增长的良好势头;玉溪作为滇中腹地的一颗明珠,交通便捷,旅游基础设施日趋完善,为发展乡村旅游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条件。
依托优势资源,全力推进乡村休闲产品建设
玉溪具有得天独厚的原生态旅游资源优势和特色文化优势,以抚仙湖、哀牢山为代表的秀美湖光山色和以彝族、傣族为代表的灿烂民族文化交相辉映,尤其适宜发展乡村旅游。实践证明,发展乡村旅游是实现“大农业”和“大旅游”有效结合的最佳途径。发展乡村旅游,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有利于扩大就业、增加收入,实现富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随着法定假日的调整和“带薪年休假”制度的推行,为乡村旅游加快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统筹规划。乡村旅游开发应扬长避短,充分展现和突出自我特色,这是旅游活动能否吸引游客的重要因素。要科学规划、合理策划全市乡村旅游发展的总体布局、发展目标、发展措施、产品开发、线路包装、市场促销等问题,把乡村旅游纳入全市旅游发展大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和产品开发力度,丰富乡村旅游产品;围绕省政府提出的乡村旅游发展目标,继续开展乡村旅游镇、村、户的评选工作,支持重点村、重点户发展,力争玉溪乡村旅游进入省政府提出“10个重点县、100个重点镇、200个重点村”的盘子,逐步建成有规模、有特点、上档次的乡村旅游示范片区,带动全市乡村旅游发展。
加大扶持。一是政策扶持。要完善对乡村旅游的扶持政策,在工商登记、立项、审批、财税、土地等方面对乡村旅游市场经营主体给予扶持。旅游、农业部门要给予乡村旅游发展必要的帮助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政策要向示范镇、示范村倾斜,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二是资金扶持。要加大财政投入,发挥政府投资的导向作用,配套相应的专项经费。通过政府投资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向乡村旅游。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大企业、大集团参与我市旅游资源的综合开发。同时,要积极向上争项目、争资金。
提高质量。目前,我市乡村旅游还停留在粗放式格局,80%的乡村旅游产品属于传统意义上的“农家乐”,仅能提供餐饮或者餐饮、住宿服务,游客参与性、互动性项目少。我们要在乡村旅游产品参与性方面做文章,以乡土文化含量高、民风淳朴的多样化的旅游产品和项目来满足游客需求,要提高开发质量,把开发乡村旅游资源与保护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有机结合起来,不断丰富乡村旅游的内容和功能;要引导企业主和农民围绕市场需求和游客心理需求来设计产品,使得消费者既享受乡村的青山绿水,感受农耕文化和现代农业的真谛,又不失去城市的便利和快乐;要结合当地自然环境、特色饮食、民俗文化和农业活动等,开展形式多样、能满足不同人群需求的休闲娱乐活动,逐步提升乡村旅游的品位和档次。
编辑:沈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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