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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新闻网讯(施超)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新时期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步骤,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建设新农村,涉及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各个方面,必须在创新上下功夫,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发展经济思路要新。近几年来,农村经济发展步伐明显加快,2006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3587元,增长7.4%,是近几年来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最快的一年。这点钱,过点正常的生活还可以,但农民生病、子女上大学就只有借债了。而且农民分化趋势明显,贫富悬殊加剧,少部分农民还生活在贫困边缘。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任务尤为迫切艰巨,必须有一条发展经济的好路子。目前,不同职业的劳动者个人纯收入差距比较大,而农业劳动者收入最低是不争的事实。我市人均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在全省都不低,但从事农业的农户比较多,仅靠农民自主经营应对市场,局限和风险都比较大。各个乡镇、村组经济发展状况差别比较大,各级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对各地的优势产业进行必要的引导和扶持,积极培植产业是农民增收的重要保障,必须有发展经济的好机制。机制在这里有两层含义:其一,进一步完善农村经营体制。我国总体处于工业化中期,大包干还有强劲的生命力,但有的地方,农民的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日趋尖锐,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基础上的双层经营体制尤为迫切,要大力扶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流转的有效机制,稳步推进规模化经营。其二,大力发展农村中介组织。从目前全国农村经济发展趋势看,大力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社是一条成功的经验。我市现有一定规模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50多家,大多市场发展前景比较好。积极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社可以有效解决政府“统”不了、部门“包”不了、单家独户“干”不了的难题,是广大农民群众的又一创造。
政府服务思路要新。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没有农民的积极性,新农村建设很难有大的作为。但从近两年的实践看,仅有农民的积极性是不够的,各级政府的服务至关重要。一是做好规划。为加强新农村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督查等职能,市、县(区)两级党委都成立了新农办,但新农村建设的规划职能还没有具体落实到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规划滞后,各自为政现象突出,只有尽快落实职责,加快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工作,才能为新农村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二是整合资金,加大投入。没有钱办事,是农村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政府没有必要的投入,新农村建设根本无法开展。从全省新农村建设的情况看,有的州市在村(居)委会的投入高达400多万元,其中一条经验就是整合部门资金,向新农村建设倾斜。现在,各级政府在农业上的投入不少,但资金使用分散。在坚持农村面上工作的同时,有必要集中一定的资金,才能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三是加强服务和引导。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三种情况比较突出,一、没有钱办事;二、有钱办不好事;三、不知道如何办事。对不知道如何搞建设的,就只有加强引导和服务。新型农民的培养问题,对农村乡土文化的引导和扶持问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何调动当地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问题,各级政府都需要创新思路,加强服务。
发展农村社会保障事业思路要新。当前,农民有“三怕”,一怕孩子上不起大学和中等职业院校;二怕看不起病;三怕人老了没有人赡养。近几年来国家加大对农村社会事业的投入,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基本实现全免,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稳步推进,农村低保全面展开,为解决农村上学难、看病贵和温饱问题作出突出贡献。药品安全和药价贵的问题,不从机制和政策上解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正面效应就大打折扣。田地是农民的“养老田”,从中国特色的现代化进程看,这不是长久之计,如果长期固化这种养老方式,只会延缓现代化的进程。我们要勇于探索广大农民的养老方式,政府拿一点,农民拿一点,集体经济发达的地方,企业出一点,相关产业扶持一点,在土地上作文章,积极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解除广大农民的后顾之忧。
积极探索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新路子。我市村(居)委会已进行了三次换届选举,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已走上法制化轨道。从今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看,家族势力的干扰和贿选情况在有的地方抬头,要引起足够的重视。要进一步完善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大会制度,积极做好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从县直机关和乡镇选派一批干部到村委会任总支书记,积极吸纳近几年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到村组工作,逐步探索建立一套有利于村级干部进入国家公务员行列的正常渠道。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编辑: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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