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收藏本页 设为首页 法律声明
首页| 新闻| 时政| 社会| 生态| 商企| 县区| 专题 | 云烟之乡| 教育| 股市周报
财经| I T | 汽车| 房产| 旅游| 文化| 就业| 玉溪人| 花灯之乡| 深度| 青春档案
娱乐| 健康| 女性| 婚庆| 美食| 论坛 | 博客| 手机报| 聂耳故乡| 玉溪图库
  社会 | 专题 | 经济 | 法治 | 娱乐 | 体育 | 文化 | 评论 | 视频 | 图片 | 手机版| 论坛 |  

重庆一居民离婚后抢劫前妻被判刑

http://www.yuxinews.com 2007-4-7 17:00:00

    新华社重庆4月7日电(记者黄豁)重庆市垫江县居民刘兴国与妻子郭某离婚后,由于经济窘迫,竟然去抢劫前妻。近日,刘兴国被梁平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6000元人民币。

    2006年3月,刘兴国与妻子郭某协议离婚,随后郭某到梁平县打工。刘兴国离婚后更加嗜赌,很快失去经济来源,为了找钱,他打起了前妻的主意。2006年7月17日,刘兴国持刀潜伏在郭某租住的屋外,乘郭某下班回家开门之机,抓住郭的头发将其拖至屋内,然后砍断屋内座机电话线,胁迫郭某关掉手机,并不顾郭某的反抗,强行从其挎包中翻出现金300元和手机一部。看到现金不多,刘又将砍刀伸到郭某的脸上,威胁说如果不拿银行卡就砍死她。出于恐惧,郭将自己的农行卡和密码给了刘。此时郭某的新男友余某来找她,被刘兴国从防盗门里看见,一直认为是余某破坏了他婚姻的刘兴国心生怒火,开门后提刀便砍。余某措手不及,左侧肋部受伤,后刘兴国夺门逃走。

    经法医鉴定,余某为轻伤。案发后,郭某和余某迅速报案,公安机关对刘兴国进行网上追逃。 2006年10月24日,外逃至福建泉州的刘兴国又以在酒店安装炸弹为由,对泉州数个酒店进行敲诈勒索。接到报警后,当地公安机关通过技侦手段将刘兴国抓获,并移送重庆市警方处理。

    经重庆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当地法院一审后,以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和敲诈勒索罪(未遂),数罪并罚,对刘兴国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新华社

编 辑:吴坤娱

 

 共1页  [1]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焦 点
无标题文档

滇中大地备耕忙

节能减排进万家

开展活动庆祝妇女节

推进妇女儿童工作记

Copyright © 2000-2007 YUXI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玉溪市委宣传部 玉溪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玉溪日报社 主办
本站点所有内容为玉溪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及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玉溪新闻网 
 
滇ICP备050013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