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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推进新农村建设,首要任务是“发展现代农业”,同时强调,在现代农业建设过程中,必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而记者在一些农村采访时发现,有的地方在发展现代农业中也出现了值得注意的问题。

违反土地承包法现象值得关注 河南省南阳市溧河乡有一个自然村叫牛郎村,前不久提出打造“中国爱情村”,开发牛郎织女旅游景区。郑州市一家公司决定投资,并注册了“牛郎织女生态园有限公司”。目前牛郎村已同该公司签订协议,租用农民土地280多亩,用于开挖人工湖、修建庙宇、种植生态作物,土地租期40年,头10年每亩年租金750元,后30年租金浮动。 有关专家指出,这份协议多处违反《土地承包法》。一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二是流转期限不得超过农户土地承包30年的期限。三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为承包农户,村集体无权签土地流转合同。 记者在调研中还发现,有的地方农民的土地开始向干部手中“流转”。一些县乡由单位出面、干部集资“返租”农民土地,大建高效农业示范园。 河南内黄县共有10多个县直单位下乡建示范园,园区实行股份制,年终按股分红,入股的干部人事关系即使发生变动,股份不会动。该县认为这是“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一些村干部则认为,有些示范园变成了缓解财政困难的“小金库”。 一些农业专家认为,表面上看干部“返租”农民土地符合“自愿、有偿”的原则,但从长远看有损群众利益。干部手里有资金、懂技术,把农民的土地一租就二三十年,农民手里没了地还怎么学?拿什么干?说得严重些这是变相剥夺农民的土地承包权。
“集约经营”不等于“集中土地” 国务院研究室叶兴庆司长说,我们目前农业的基本经营制度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符合中国人多地少的国情,总体框架和合理内核不能变,因为土地在中国具有农村社会保障的功能。当然,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也强调,发展现代农业,要“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创新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体制机制”。 叶兴庆分析说,早期讲的“统”,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行为,早期讲的“分”,是家家包地、户户种田。 现在讲“统”,应更多地表现为社会化服务,表现为农民自愿基础上的合作,倡导产业化经营和发展专业合作社,使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在新的“统”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现在讲“分”,应更多地表现为促进土地合理流转和培育经营规模扩大的专业农户,现在是家家继续包地,却不再户户种田,但促进土地流转,关键在于真正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坚持农地农有、农地农用,防止发生大规模土地兼并。 河南邓州市委书记刘朝瑞说,强调农业集约经营不等于强行集中农民土地。盲目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将留下社会发展隐患。要做到既“统”又“分”,走发展农民合作经济之路最稳妥。
稳定家庭承包 发展合作经营 根据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一方面发展现代农业要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一方面要创新现代农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那么,在实践中究竟如何处理家庭经营方式与现代农业要求的关系? 近几年,山东发展有机蔬菜的经验和教训给人启示。2002年7月,山东出口到日本的6万吨菠菜因质量不达标无法通关,最终倒入大海,损失3750万美元。亲历此事的山东泰安亚细亚蔬菜集团公司董事长王琳说:“农民一家一户种有机蔬菜,很难达到标准。”当时公司不让农民打农药,可一看到菜叶有虫子,村民夜里就背上喷雾器偷偷到地里打药。教训太深了。 为与公司对接,2003年,山东肥城市孙伯镇孙东村成立有机蔬菜合作社,调出土地连片封闭经营,村民以承包地入股,参与分红。通过合作社的力量,肥城市有机蔬菜产品再未发生一起质量事故,目前10万亩有机蔬菜通过了欧盟、日本等标准认证,去年为农民增收3.6亿元。 专家认为,合作社模式解决了三大问题:一是企业的生产标准通过合作社得以严格推行,避免了农户素质不一带来的经营风险。二是增加了集体收益。孙东村支书雷茂春介绍,合作社为农民和企业服务,一年能从企业得到10万元收入,解决了村级组织运转问题。 最重要一条是,农民土地入股后,可以进城务工,也可以在土地上打工,收入翻番。孙东村农民雷凤芹算了一笔账:家里土地入股每亩年分红1000元,自己在地里打工年收入4000元,丈夫进城务工每年收入1万元。 山东省政府农业专家顾问团成员高焕喜认为,公司的优势是技术加经营,普通农民的优势是劳动力,合作社的优势是农民有了集体谈判能力,三者实现了一体化,农民就能从产业链中分到更多利益。
背景资料
什么是现代农业科学化·商品化·集约化·产业化
党的十六大报告就曾指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2006年颁布的“十一五”规划《纲要》更是把“发展现代农业”单列一章。本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推进新农村建设,首要任务是建设现代农业。 什么是现代农业?简而言之,建设现代农业的过程,就是改造传统农业、不断发展农村生产力的过程,就是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专家指出,现代农业的核心是科学化,特征是商品化,方向是集约化,目标是产业化。与传统农业相比,它具有四大特点:一是突破了传统农业仅仅或主要从事初级农产品原料生产的局限性,实现了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生产,使得农工商的结合更加紧密;二是突破了传统农业远离城市或城乡界限明显的局限性,实现了城乡经济社会一元化发展、城市中有农业、农村中有工业的协调布局,科学合理地进行资源的优势互补,有利于城乡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组合;三是突破了传统农业部门分割、管理交叉、服务落后的局限性,实现了按照市场经济体制和农村生产力发展要求,建立一个全方位的、权责一致、上下贯通的管理和服务体系;四是突破了传统农业封闭低效、自给半自给的局限性,发挥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实现了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农产品贸易国内外流通。 经过多年的发展积累,我国农业的内在基础正逐渐强化。目前,农业科技进步率已达到48%,农业生产条件和基础设施不断改善,物质装备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农业部负责人表示,在政策、投入、体制、机制以及发展基础等方面,我国已具备了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条件。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各级领导要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着力点,使新农村建设方向更加明确,重点更加突出,把大家的注意力集中到发展生产上来,把大家的积极性引导到夯实新农村建设的产业基础上来。
如何发展现代农业 加大·加快·加强
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部署,2007年各地要以发展现代农业为重点,继续实施“三大战略”,着力强化政策、科技、设施装备、人才“四大支撑”,努力构筑优质粮食、高效经济作物和园艺、健康养殖、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生物质和生态、农业服务“六大产业”体系。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设现代农业要重点抓好6个方面工作,即:切实加大对现代农业建设的投入力度;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粮食生产;加快构筑现代农业的产业体系;着力提高现代农业的设施装备水平;不断强化现代农业的科技和人才支撑;大力加强现代农业的市场体系建设。 发展现代农业,意味着给农业注入更多的现代理念和方式。从此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确定的发展思路看,今后将更多地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这些具有针对性的思路和措施,必将从根本上提高我国农业的素质、效率和竞争力。 继2005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国家建设资金将更多转向农村的基础上,2006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又明确提出了“三个继续高于”原则:财政支农投入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与此同时,在2006年中央财政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增加到6亿元、实施范围由500个县扩展到全国1126个县(场)的基础上,2007年国家将进一步加大农机购机补贴资金投入,实现“五个扩大”:一是实施范围扩大。2007年购机补贴将在全国2/3以上的农业县实施,并向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联系村倾斜。二是补贴机具种类扩大。由2006年的六大类19种,增加到七大类24种。三是补贴试点范围扩大。国家将积极稳妥地扩大玉米收获机械、马铃薯种植与收获机械补贴试点,花生收获机械补贴试点也将启动。四是县均投入规模扩大,并向粮食大县和农牧业大县倾斜。五是单机补贴额度将适当扩大,并适当提高血防区农机补贴的比例。据悉,2007年我国农业机械装备总量将达到7.4亿千瓦,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国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将超过40%;主要粮食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将有较大提高,优势特色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将实现新突破。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日前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表示,2007年财政部门将坚持把大力支持解决“三农”问题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于促进现代农业建设,扩大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范围,创新财政扶贫开发机制,深化支农资金整合试点,促进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等方面的工作。2007年新增政府投资的大部分要用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三补贴”和综合直补力度。增加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完善补贴政策和方式;粮食直补规模要在现有基础上保持相对稳定。 科技部2006年12月21日也向媒体发布信息说,“十一五”期间,将把农村科技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幅增加农村科技投入,将工业领域和农社领域的经费比例从原来的7:3调整到5:5,在国家重大科技专项、“863”计划和“973”计划等主体计划中,都要向农业领域倾斜,如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农业领域“十一五”期间第一批项目初步安排30亿元,“863”计划拟投入14亿元。
来源:新华社
编辑:马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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