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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劳模评选办公室10日宣布,2004~2006年度上海市劳动模范和劳模集体评选即日起全面拉开帷幕。全市拟评选市劳动模范800名、市劳模集体350名。 近年来,在中共上海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广大干部职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上海的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 2004—2006年度上海市劳动模范和劳模集体推荐评选范围是,近3年来,上海市各行各业、各种所有制、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个体工商业者,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工作者,企业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评模办强调,包括在上海市从业的农民工等广大劳动者和建设者,以及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厂、车间、班组、科室、项目组等相应的行政建制的集体和团队,都能参与评选。 上海市劳模评选办公室明确提出,评选产生的劳动模范应具备以下条件: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热爱党、热爱祖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积极投身上海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在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建设“四个中心”,实现“四个率先”,增强城市国际竞争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立足岗位,勇于创新,锐意进取,无私奉献,作出突出贡献,有广泛群众基础。 评选工作由上海市人民政府领导,由有关部委办局及工青妇组成,成立市劳动模范评选委员会。由市总工会和市人事局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整个推荐评选工作在2007年3月底结束,2007年“五一”国际劳动节之际由上海市人民政府表彰。 据市劳模评选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评选工作将进一步关注、突出普通一线职工;更加注重评选过程的公开公正公平,突出民主性。(朱佳 冯亦珍)
来源:新华社
编辑: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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