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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日报讯(田逢春)记者从省政府有关部门了解到,从2007年10月22日至2008年1月31日,云南省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确保农民工都能领到工资回家过年。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单位及个人,将采取强制措施,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这次检查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建设厅、省公安厅、省总工会牵头。检查的具体内容包括:一是进一步普及《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政策知识,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促进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二是要求用人单位对其2007年1月以来工资支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对存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要在整改方案中详细说明拖欠、克扣工资的数额、涉及人员数及人员构成情况,并制定具体可行的偿还计划。三是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对辖区内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汇总,并报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四是根据用人单位上报的工资支付情况,组织劳动保障、建设、公安及工会等部门对辖区内所有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和抽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用人单位进行逐户检查,发现问题的,及时调查处理。
来源:云南日报
编辑:吴坤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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