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收藏本页 设为首页 法律声明
首页| 新闻| 时政| 社会| 生态| 商企| 县区| 专题 | 云烟之乡| 教育| 股市周报
财经| I T | 汽车| 房产| 旅游| 文化| 就业| 玉溪人| 花灯之乡| 深度| 青春档案
娱乐| 健康| 女性| 婚庆| 美食| 论坛 | 博客| 手机报| 聂耳故乡| 玉溪图库
  社会 | 专题 | 经济 | 法治 | 娱乐 | 体育 | 文化 | 评论 | 视频 | 图片 | 手机版| 论坛 |  
首页>新闻中心>正文

马英九拟“大赦”全部特别费案

http://www.yuxinews.com 2008-4-25 14:45:00

    台“最高法院”昨天就特别费案判决马英九无罪,马将在5月20日以清白之身就任。

    台“最高法院”庭长张淳淙昨天公布判决结果时,为求慎重,不时低头看资料。(苹果日报图)

    环球时报4月25日报道  台湾地区准领导人马英九所涉及的台北市长特别费案,台“最高法院”昨天三审判决马英九无罪定谳。马英九律师宋耀明昨天透露,他在马英九08当选后主动提醒马,应思考就职后“大赦”目前在侦办、审理中的逾两百起“首长特别费案”,马指示他成立小组研究是否可行。

    宋耀明表示,他将成立的研究小组,会从法律面和公平性进行评估,决定是否让所有“首长特别费案”“大赦”,另也将评估陈水扁所涉的“公务机要费案”,是否也一并处理。

    他说:“已邀请几位律师脑力激荡,结果发现无论是‘修法’(‘会计法’、‘审计法’等)或‘大赦’,要考虑的面向实在太广、太复杂,目前还没有结论。”

    宋耀明指出,“大赦”是台湾地区领导人根据“赦免法”所赋予的权力,针对某种特定的犯罪案件赦免被告的罪与刑,范围包括侦查中、审判中,甚至已经判决确定的案件;意即一经“大赦”,案子就不必继续再侦查、审理,已入狱服刑者也不必再服刑。

    据台湾媒体报道,目前卷入特别费案的“政府机关首长”,从“中央”到地方逾两百位,包括李登辉、连战及台当局前“行政院长”游锡堃,若马英九将来决定“大赦”,所有涉及特别费案的公职人员将可解套。

    由于有法界人士认为,陈水扁的“公务机要费”也算是特别费的一种,因此连卷入“公务机要费案”的陈水扁及夫人吴淑珍都可能因“大赦”受惠脱身。不过, 陈水扁女婿赵建铭及其父亲赵玉柱因涉及的是内线交易案,不可能逃过审判。

来源:环球网

编辑:王鹏

 共1页  [1]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焦 点
    无标题文档

    滇中大地备耕忙

    节能减排进万家

    开展活动庆祝妇女节

    推进妇女儿童工作记

    Copyright © 2000-2007 YUXI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玉溪市委宣传部 玉溪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玉溪日报社 主办
    本站点所有内容为玉溪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及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玉溪新闻网 
     
    滇ICP备050013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