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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新的选人用人机制,不拘一格选拔使用人才,促进红塔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红塔区乡镇(街道)残联面向社会招聘康复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北城镇、李棋镇、春和镇、大营街镇、研和镇、高仓镇、洛河乡、小石桥乡、玉兴路、玉带路、凤凰路街道残联各招聘1人,合计招聘11人。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红塔区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1年12月22日后出生); 2、中专及以上学历; 同时具备上述条件者,实行1人1岗定向报名。 四、招聘办法 1、报名:由区残联及各乡镇(街道)残联组织实行现场报名。 时间:2006年12月28日—29日 地点:红塔区人才劳动力市场(玉兴路68号) 考生报名时需携带毕业证原件、身份证明(身份证、户籍本或户口证明)、两张免冠近照。 报名费:80元 2、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按1:2的比例确定,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 笔试时间:2007年1月1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红塔区教师进修学校(东风中路67号) 面试时间:2007年1月23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与配套实施方案》及相关法律知识、康复专业基础理论、实际应用能力。 笔试、面试及拟聘用人员将分别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3、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合同管理。 工资待遇参照现行聘用人员标准执行,即每月860元/人(含单位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玉溪市红塔区乡镇(街道)残联 招聘康复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来 源:玉溪新闻网
编 辑:吴坤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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