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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新闻网讯(记者 舒勇 通讯员 权永红 张一)根据我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情况,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做好2007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对今年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了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各大中专院校要提高对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进这项工作的开展。
二、充分发挥毕业生就业领导协调机构的职能。玉溪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统一指导全市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职责,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及时解决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各县区要把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政府“一把手”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尽快调整本地毕业生就业领导协调机构,完善工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及有关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地方性政策、规定及实施意见和工作办法,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各项政策和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毕业生灵活就业,实现就业人数进一步增长。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就业服务水平。努力构建多方协作、资源共享的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络,举办多种形式、各种类型的网上招聘活动,加强各有关部门间的信息交流,优化毕业生就业过程的各个服务环节,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提供高效、便捷、覆盖面广、资源丰富的服务,打通信息渠道,努力降低毕业生求职成本。
四、加强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各大中专院校和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就业指导和服务力度,提升就业指导服务水平。加强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建设和学科建设,积极为毕业生提供职业指导测评、就业心理指导等方面的服务。继续实行和完善毕业生就业实践培训制度,提高毕业生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
五、规范用工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毕业生利益。采取措施规范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的用工制度,加大人事、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督促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依法建立劳动和聘用关系,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用人单位为毕业生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就业。
六、做好引导和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通过多种形式的媒体,宣传毕业生就业政策,发布就业信息,扩大政策和信息的知晓面。加强对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引导毕业生建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七、建立定期统计制度,完善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工作。人事部门、劳动部门、大中专院校要建立定期统计制度,统一统计口径和方法,确保毕业生就业数据的及时、准确。
八、进一步简化毕业生报到、就业登记手续。毕业生凭毕业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学位证在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规定期限内到玉溪市人才服务中心报到,在国家政策指导下通过市场机制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各类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必须到当地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手续。非玉溪籍本科以上毕业生到玉溪就业,由玉溪市人才服务中心为其办理落户及自主择业的相关手续。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由市人才服务中心派回生源地,持介绍信到生源地人才服务中心报到。其户口关系在户口迁移证规定的有效期内凭各级人才服务中心的证明落回父母所在单位或家庭所在地,各级公安机关凭各级人才服务中心的落户证明办理落户手续,做好毕业生户口的接收工作。各级人才服务中心设立毕业生专门服务窗口,为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等服务。毕业生从报到之日起即进入“人才信息库”,人才市场根据需求推荐就业。
编辑:梁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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