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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日报讯(张瑞芳)《云南省人才资源开发促进条例》明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省人大常委会昨日在昆明召开新闻发布会,要求各部门深入宣传、实施好《条例》,推动云南省人才资源开发工作健康发展。
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云南省人才资源开发促进条例》是目前全国第一部有关促进人才资源开发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共六章三十二条,包括人才资源开发的原则与重点、主体与职责、预测与规划、培养与引进、评价与使用、监督与奖惩等;内容涉及人才的界定、管理、待遇、及人才的合法权益保护等。《条例》还明确了人才资源开发的主体和职责,进一步规范了人才评价标准,形成了组织评价、群众评价、专家评价、市场评价、测评技术评价等人才综合评价体系。同时,《条例》规定了对人才合法权益的保护。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江巴吉才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沈安波主持新闻发布会。(完)
来源:云南日报
编 辑:吴坤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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