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实践培训实施办法 建立毕业生就业实践培训制度,是疏通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渠道、改善基层人才匮乏现状、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和合理流动的重要举措。为了吸纳更多毕业生参加就业实践培训,更好地满足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根据中央、省的有关要求和《玉溪市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践培训基地的建立和审批 (一) 建立毕业生就业实践培训基地的目的是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培训和实践的机会,提高其工作技能和对实际工作的适应能力,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同时,也为用人单位深入考察了解毕业生的综合素质,扩大选人视野,建立较为稳定的人才输送渠道和实现人才资源优化配置创造条件。 (二) 毕业生就业实践培训基地的建立应坚持毕业生、实践培训基地“互惠互利、双方受益”的原则;坚持政府管理,毕业生和实践培训基地双方自愿协作原则;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 (三)毕业生就业实践培训基地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后建立,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日常管理、指导和监督。 (四)毕业生就业实践培训基地应当具备的条件。 1、申报实践培训基地的单位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村(居)委会,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并有长期合作的积极性。 2、具有一定规模、各方面条件较好且能持续提供较多实践培训岗位。每年提供的实践培训岗位不少于30个,属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放宽。。 3、具有一定的实践培训场所,能满足相关实践教学的需求,并有相对稳定的实践培训指导及辅助人员。 4、具有一定的组织科(教)研、产品研发和生产技术活动的能力。 5、必须建立配套的实践培训管理制度,包括对实践培训毕业生的管理、实践培训考核及鉴定等。 6、具有一定的行业或区域代表性。 (五)建立毕业生就业实践培训基地由用人单位向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提出申请(中央、省属和市属企事业单位直接向市人事局申报;其他用人单位向所在县(区)人事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报市人事局备案),并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 1、《玉溪市毕业生就业实践培训基地申报表》;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3、村(居)委会上级组织出具的相关证明; 4、毕业生实践培训岗位需求情况; 5、毕业生实践培训指导师资队伍的相关材料。 (六)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应在用人单位提出申报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用人单位的情况进行全面审核,经审核通过后下文批准设立毕业生就业实践培训基地。 (七) 毕业生就业实践培训基地的职责和权利。 1、根据各级政府人事部门下达的毕业生实践培训计划,制定实践培训方案,组织开展实践培训和就业培训活动; 2、负责实践培训毕业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实践培训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爱岗敬业,勤奋踏实工作; 3、负责实践培训单位所承担的毕业生生活补贴的落实及发放工作; 4、负责做好毕业生实践培训考核和鉴定工作,出具毕业生实践培训鉴定意见;招聘工作人员时优先选拔实践培训基地合格毕业生就业; 5、优先从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获得所需毕业生的信息; 6、根据工作的需要合理安排实践培训岗位,自主调配人才资源。 二、实践培训基地的管理 (八)毕业生就业实践培训基地实行挂牌制度,经政府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后公开挂牌,挂牌期限一般为3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继续挂牌。 (九)毕业生就业实践培训基地实行年度认定与评估制度,凡在年度认定与评估中不合格的实践培训基地将予以摘牌。 (十)就业实践培训基地在挂牌期间出现违法违纪或损害毕业生利益行为的,经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核实,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取消挂牌资格处理。 (十一)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与毕业生就业实践培训基地依托单位签订《玉溪市毕业生就业实践培训基地共建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十二)毕业生就业实践培训基地每年应书面向所属政府人事部门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各级政府人事部门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等方式,加强跟踪问效和日常管理,对工作开展出色的单位,适当给予奖励。 三、实践培训毕业生的管理 (十三) 各级政府人事部门人才服务机构按年度编制毕业生实践培训计划,发布实践培训岗位信息,并会同毕业生就业实践培训基地对报名参加实践培训的毕业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择优进入毕业生就业实践培训基地参加实践培训。 (十四) 毕业生就业实践培训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实践培训期间同级政府人事部门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十五)毕业生在实践培训期间,当地政府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实践培训基地给予毕业生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助。 (十六)毕业生与实践培训基地签定用工合同,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十七)毕业生应自觉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敬岗爱业,出现违法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实践培训资格。 (十八) 毕业生在实践培训期间被用人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在该单位的实践培训时间可以作为工龄计算;实践培训期满,由实践培训基地作出鉴定,各级政府人事部门人才服务机构推荐就业。 (十九)党政机关招考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向实践培训毕业生倾斜;各类企业单位招聘人才,优先推荐实践培训毕业生。 (二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十一)本办法由玉溪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来源:玉溪市人才服务中心
编辑:田润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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