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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是国家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字的基础。为了全面提高全乡师生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的能力。为了响应区教育局2006年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11月份,我校积极组织师生参加红塔区教育局举办的“红塔区中学、小学、幼儿园师生普通话竞赛”活动。我校通过配乐朗读的形式,一展风采。通过参赛师生的集体努力,我校获得了本次比赛的三等奖。
当然,比赛只是一种手段,我校全体师生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将会继续努力响应区上的号召,说好普通话。(李绍波)
来源:红塔区洛河中心小学 编辑: 施慧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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