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收藏本页 设为首页 法律声明
首页| 新闻| 时政| 社会| 生态| 商企| 县区| 专题 | 云烟之乡| 教育| 股市周报
财经| I T | 汽车| 房产| 旅游| 文化| 就业| 玉溪人| 花灯之乡| 深度| 青春档案
娱乐| 健康| 女性| 婚庆| 美食| 论坛 | 博客| 手机报| 聂耳故乡| 玉溪图库

浙江将向全省农村教师发放任教津贴

http://www.yuxinews.com 2008-5-12 15:59:00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鼓励优秀教师安心农村教育事业,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日前浙江出台政策,决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实行农村教师任教津贴。

  农村教师任教津贴的发放对象为乡镇(不含城关镇)及以下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农村学校”)中正式在编的专任教师。原从事教师工作并评聘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因工作需要调离教师岗位但仍在上述农村学校从事教学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可实行任教津贴。

  农村教师任教津贴列入教师工资统发,按月发放。发放标准为:任教1-5年的农村教师,按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分别享受60-280元/月不等的津贴;农村学校管理人员任教1-5年的,按管理职务等级分别享受90-280元/月不等的津贴。上述人员任教年限每满5年,可在原标准基础上上浮30元/月,最高可享受400元/月的津贴。其中对在农村任教的特级教师,在本人享受任教津贴的基础上,每月加发500元任教津贴。任教津贴仅限教师在岗时享受,调离农村学校或退休后不再享受。

  实行农村教师任教津贴的所需经费,按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承担。为缓解市、县财政支出压力,省财政按省与市、县免杂费分担办法计算转移支付金额,即省财政对一类地区(欠发达及海岛)实施全额转移支付;对二类、三类、四类、五类地区分别按70%、50%、30%、20%给予转移支付。

来源:教育部网站

编辑:宋礼春

 共1页  [1]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考试培训
    无标题文档
    ·司法考试今日起现场确认填报信息
    ·08年国家司法考试将于9月20、21日举行
    ·高考考场必胜的六大绝招
    ·家长过度关心成压力 对考生有害无益
    ·高考前考生必须做的十件事情
    ·高考志愿填报新技巧问答精选
    ·高考心理咨询:考生高考前心理须减压
    ·专家:高考前一天考生“热身”很重要
    ·过度焦虑影响发挥 嚼口香糖也可缓解
     校园文化
    无标题文档
    ·南昌高校掀起“毕业游”热潮
    ·评卷老师称“早恋作文”难得高分
    ·白领男子到高校征女友
    ·大学生用特殊方式离别母校
    ·高考后假期如何安排
    ·家长必读:暑期如何安排孩子学英语
    ·几位浙大学子的创业经历
    ·复读3年考上清华了不起吗
    ·伪造高校录取通知书骗钱上千万
    ·郑州学校体育设施开放
    ·大学生就业应迎“难”而上
    ·大学毕业生就业难日益凸显
    ·高考落榜考生复读成功的三要素
    ·如何提供更实用的安全教育
    ·给大学生低调就业更多理解
    ·大学生掀起求职热潮
    ·毕业了拿什么纪念你 我们的大学生活

    Copyright © 2000-2007 YUXI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玉溪市委宣传部 玉溪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玉溪日报社 主办
    本站点所有内容为玉溪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及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玉溪新闻网 
     
    滇ICP备050013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