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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普红芬)日前,元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在清脆的爆竹声中隆重开业,标志着我市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画上了圆满句号。截止9月末,改革后的一个农合行和八个县级联社一路飘红。 2004年12月,市政府组织召开了玉溪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会,自此拉开了改革序幕。近两年来,玉溪市农村信用社充分结合各地实际,实事求是,区别对待,积极稳妥地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对经济较发达、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资产规模较大、经营管理水平较高的红塔区联社组建云南红塔农村合作银行,其余江川、通海、华宁等8县农村信用联社则由二级法人社合并为一级法人社。原信用社的所有资产、负债由新组建机构承担。 我市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任组长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领导小组”,下设“清产核资”、“增资扩股”等六个工作组,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改革汇报,制订可行、有效的方案、措施,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各工作组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协调配合,真正做到了组织到位、措施具体、贯彻有力,推动了改革。 在工作推进中,得到了银监、人行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首先是落实了国家给予农村信用社包括资金支持、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多项扶持政策。如在人行、银监部门的指导下获得了11631.85万元的中央银行专项票据,财政部批准了186.9万元的保值贴补息,改革以来至今年9月末共减免营业税、所得税2536.8万元;其次是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切实帮助农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从而部分化解了农村信用社遗留的历史包袱,进一步提高了我市农村信用社的抗风险能力;再次是在银监、人行等职能部门的帮助下,完成了全市农村信用社清产核资、增资扩股等工作,进一步摸清家底,规范股金管理,改善股权结构,明确产权关系,保障了改革的顺利完成。 通过改革,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转换了经营机制。一级法人社和农合行的建立,明晰了产权关系。明确了“三会”职责、职能和议事规则,增加透明度,建立起了决策、执行、监督相制衡的经营机制;健全和完善了涵盖业务经营中方方面面的管理制度,实行“三项制度”改革,初步建立起动态的监督、制衡和正向激励、反向约束相结合的新机制,促进自身业务快速发展和经营效益的根本改善。 我市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为玉溪市农村信用社全面、健康、协调发展注入了新生力量,在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彰显出空前的活力,既促进了“三农”经济的发展,也实现了自身做大、做强、做优的目标,各项工作业绩再创历史新高。截止9月末,各项存款余额达91.73亿元,比改革前净增34.56亿元;贷款规模达49.97亿元,比改革前多投放16.55亿元;实现利润1602万元,达历史最高水平,是改革前的3.5倍,保持了一个农合行和八个县级联社一路飘红,个个盈利的良好局面,较好地支持了玉溪经济的发展。
来源:玉溪日报
编辑: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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