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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七年(1918年),县长刘祖荫离任时,玉溪县绅商士庶在北城糖房路口,为其竖碑一块,上刻“云南玉溪县刘县长官印祖荫去思碑”十五个楷书大字(此碑尚存)。
“去思”二字,当为“人虽离去,却思念不忘之义”。刘祖荫在执政的三年中,究竟为玉溪民众办了些什么好事?为什么去而使人思念不忘?在民间至今仍有流传,但却众说纷纭。现仅就文字记载的三件事,可以说明在刘祖荫离任时,玉溪民众为什么为其立“去思碑”以志不忘。
民国四年五月,刘祖荫到任不久,收到了一份诉讼案件,虽因前任案下“曾令河工水利会长往勘,呈复谓:段成金田系过水田,並无沟道。”但原告张美云等不服,“本县到任又来起诉。”刘祖荫不为原判所限,而是亲自前往现场调查研究,认真观察分析,得出了正确处理方案,“南北两头倶有沟埂,只王姓与段成金田边忽不见溝埂,其为段成金杯图谋利益、挖去毫无疑义。使张美云等数百亩自来均受此水利之田,忽受损失,安得不争。”由于注重调查研究,因而能够正确及时地处理了这场民事纠纷,“当往踏勘……兹今勘明,应即判决;判令张美云等、仍由王姓田上边原有沟埂处,接修沟道,由段成金田西边,修至南边原有沟埂,以通水利。”
为发展玉溪县的文化教育事业,刘祖荫积极倡议增加教育设施,兴办学校。《玉溪县续修县志稿》载:“民国五年十一月,知事刘祖荫倡筑学校,博物园于黉宫前隙地及尊经阁遗址为之。”
玉溪坝子,东南偏高,既无河流又无源泉,几千倾田地为干旱所累,唯一所依赖者,仅关索坝,大坝沟,金汁沟。而金汁沟系冯飞熊倡凿,功未及半而废。至宣统改元,刺史何业进具状请修,由省库颁银三千两为修沟费用,邑绅李森若请以贰千两重开此沟。于宣统辛亥年四月峻工,使偏东南荒芜之地而成沃壤。民国六年,金汁沟得利之乡村,为均水事务:“议成请于今知事刘公祖荫,亟赞成,並予立案,永著为例。”並“颇悉函属记其事坤,以为玉溪之有金汁沟,犹吾邑之有金汁河也。河引盘龙江水,灌溉东南数百余村,为此,分水沟洞,亦如具数,凡经水事规,葳修有法。自元以来,利赖数百千年而成规守之无敢失。”
以上三点,虽不足以说明刘祖荫在任的三年修有德政,但却记载了他为玉溪民众所办的几桩好事。绅商士庶所立“去思牌”,实为崇敬之意。虽然距今七十多年,然而,只要能真心实意办几桩好的,无论官职大小,民众总是不会忘记他的。(聂贵荣)
来源:玉溪市文史资料
编辑:宋礼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