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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籍人士移居海外的最早见于清代。1890年北城镇大营村纳联芳经商到泰国,并于1918年加入泰国籍。
玉溪籍人士移居海外的原因很多,有经商流徒域外的;有到外国寻求生计的;有逃避战乱而流亡海外的;有怕追究罪行而外逃的;有出国留学未归的;有随国民党溃军出逃的;有到异国继承财产的;也有台湾军政人员“弃政从商”,辗转海外成为华侨的。玉溪籍海外华侨有七八十户,三四百人。分别居住在泰国、缅甸、美国、日本四个国家。其中泰国60户;缅甸12户;美国5户;日本1户。有信汇的50户,无信汇的9户,已故19人。其中空白户9人(空白户指华侨逝世后在国外无亲人者)。
过去,玉溪籍海外华侨的职业多是以帮工为生。多数从事农业,也有当店员、职员或从事其它服务行业的。近二十年来海外华侨的生活状况和地位都发生了变化,有的成了高级知识分子,当上了医生、工程师或技术人员;有的在经商或从事医学方面取得了成就;有的从过去的帮工,小本经营逐步发展到开旅店,办工厂,有的成为资本雄厚的实业家。
华侨素有热心当地公益事业的传统,早在1900年,纳联芳(大营村人)就在泰国清迈市白象路自筹资金建盖清真寺一幢,1902年落成,该寺现还完好巍立。
华侨为推动当地公益事业的发展,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他们发动救灾救难,义务诊治,捐输药品,捐资办学等项活动。这些善举,普遍获得了朝野人士和社会的赞誉。除此之外,海外华侨还把我国当时比较先进的生产工具和技术输入当地,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玉溪籍海外华侨,虽然身居异国,但他们对祖国和家乡的感情始终不渝。他们是中华民族的组成部分,是发展同世界各国人民友谊的纽带和桥梁,他们衷心向往着祖国,留恋着故土,热情地帮助和关心祖国的繁荣与进步、家乡的振兴和发展。
玉溪籍海外华侨对祖国和家乡的贡献主要是侨汇。海外华侨在居住国从事各种职业,他们将劳动所得和从事各种职业的合法收入汇回国内,用以赡养眷属,修房造屋。侨眷把侨汇投入生产。侨汇不仅关系到广大侨眷的切身利益,而且有利于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侨汇收入是我国外汇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
我国政府对侨汇一贯是保护的,实行“便利侨汇”,服务侨胞的政策。1958年至1961年的四年间玉溪市共收侨汇217笔,合人民币9543.59元。
1979年至1989年的十年间玉溪市共收侨汇合人民币281554.54元。1986年居住泰国的华侨潘琳女士和丈夫施再生先生回藉探亲时主动向玉溪刊授大学捐款人民币五千元,支持家乡的教育事业。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历来都十分重视侨务工作。玉溪市也和全国一样,历年来都把侨务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1982年3月以前,侨务工作是由民政部门管。1982年3月份起移交统战部负责。1987年12月23日正式成立了“玉溪市归国华侨联合会”。1988年9月侨务工作划归政府系列。
落实侨务政策是从五十年代就开始了。1956年10月根据省、地委“关于端正侨户成份和提前改变华侨地主和已放弃剥削的富农的成份”的指示。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先后提前改变了22户侨眷地主和一户侨眷富农的阶级成份,端正了一户错划归侨地主的阶级成份。
1982年3月后,对全县范围的,包括农村、机关、学校、厂矿、企事业单位的归侨、侨眷逐户进行了一次系统的普查和登记。在普查中,重申党对归侨、侨眷“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政策。通过普查,为继续开展侨务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986年6月,根据中共中央和云南省委的文件精神及玉溪地委落实华侨私房政策的具体布署,玉溪市成立了落实华侨私房领导小组,由副市长马有良负责,市委统战部主管,并从统战部、人武部、城建局、财政局、农牧局等单位,各抽调一名干部组成落实华侨私房政策办公室。对玉溪市土地改革时,农村、城镇被设收、征收的15户华侨私房进行了落实,折价退赔。对在历次运动中被挤占的六户华侨私房已按谁占用谁退还的原则作了落实。
对归侨,侨眷生活上有困难的,分别于1956年、1964年、1985年给予了救济。三年共补助人民币3780元,粮食460斤。
为了宣传贯彻党的侨务方针和政策,鼓励归侨、侨眷为四化建设作贡献,1956年10月20日至22日召开了玉溪县第一次侨务扩大会议。1987年以来玉溪市共召开了侨务工作座谈会六次,每次会议都结合玉溪市的实际,总结经验,落实政策。调动归侨、侨眷的积极因素,为祖国的四化建设作贡献。
为了激发广大归侨、侨眷的爱国热情,调动他们投身于祖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体现政治上一视同仁的原则。1956年12月16日推荐大营村的侨眷马丽芳出席省侨联会议,并提名为省侨联候补委员。1962年10月推荐大营村的侨眷马焕仙、沐桂英,州城镇的潘松华出席云南省第二届归侨、侨眷代表大会。马焕仙被选举为云南省第二届侨联委员会委员。1977年推荐去台人员亲属冯杰甫出席省三届侨联大会,并选为三届委员。1979年以来,安排为玉溪市政协委员和选为玉溪市人民代表的共24人(其中市政协委员11人,含副主席1人。市人民代表13人,含副主任1人),省侨联委员1人。(市委统战部 杨发友 郭同康)
来源:玉溪市文史资料
编辑:宋礼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