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首 页 | 新 闻 | 时 政 | 社 会 | 生 态 | 商 企 | 县 区| 专 题 | 云烟之乡| 教 育| 股市周报
  财 经 |   I T| 汽 车 | 房 产 | 旅 游 | 文 化 | 就 业| 玉溪人| 花灯之乡| 深 度| 青春档案
  娱 乐 | 健 康 | 女 性 | 婚 庆 | 美 食 | 论 坛 | 博 客| 手机报| 聂耳故乡| 玉溪图库
> 玉溪新闻 > 文化 > 文化新闻

甘肃:文物重大安全事故将追究行政责任

http://www.yuxinews.com 2008-5-6 13:53:00

    《甘肃省文物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近日出台,将从今年8月1日起施行。《规定》首次明确提出,发生文物重大安全事故的,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规定》明确指出,文物重大安全事故包括文物被盗、火灾、水毁、倒塌或者人为损毁;未经主管部门批准,违法进行考古勘探、发掘,缺乏安全措施,致使古墓葬、古文化遗址遭受重大破坏或者5件以上文物被盗等7项内容。发生文物重大安全事故后,相关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对文物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人员,将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另外,发生文物重大安全事故后,不按规定上报,或者隐瞒、谎报、拖延报告,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处理的,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规定》同时明确指出,文物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完成。自调查报告提交之日起30日内,对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作者:张书勇)

来源:中国文化报

编辑:宋礼春

 共1页  [1]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热点·话题
    ·把博物馆办成高尚的精神家园
    ·正视文化发展中的不平衡
    ·不能舍却的中国文字之美
    ·大地震后如何自救与互救
    ·旅游业发展应保存古村镇的生活空间
     视点·观察
    无标题文档
    ·《金色舞台》:开掘电视栏目的深层价值
    ·中国制造的乐器走俏南非市场
    ·30年中国版画的格局及演化
    ·以色列国庆活动的文化特色
    ·从奥运圣火传递看企业文化仪式的重要性
    ·令人耳目一新的第四届CCTV相声大赛
    ·中国天鹅国际舞台展翅高飞

    Copyright © 2000-2007 YUXI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玉溪市委宣传部 玉溪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玉溪日报社 主办
    本站点所有内容为玉溪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及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玉溪新闻网 
     
    滇ICP备050013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