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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创中华民族美好未来的历史进程中,文化既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中这样写道。
过去,我们往往强调文化的消费性和它对经济发展的依赖,而如今,我们将它视作社会发展的动力。在这样的指导思想下,近年来,各级政府对文化的投入迅速增长。公共图书馆迎来新一轮建设高潮,便是例证之一。据估计,在“十一五”期间,全国有数百家各级公共图书馆有新建或改扩建的意向。
在全国尚有许多地区基层公共图书馆因经费极度匮乏而陷入困顿的情况下,对于公共图书馆建设的关注,使整个图书馆界看到了新的希望,同时,部分已经建成或正在建设的图书馆项目面临的问题,也令他们感到一丝忧虑。
建多大:“算”出来还是“比”出来?
“图书馆应该建多大?”有了建馆意向和财政支持,这便成了首要问题,但多数人对此很是茫然。
据专家介绍,对于图书馆建设规模的大小,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标准。以往,基本参照的是行政级别,从省级馆、地市级馆到县级馆,规模依次降低。
基于此,部分新建图书馆的规划实际是“比”出来的,而考察同一级别的图书馆规模,往往是新馆建设前的“必修课”。
但众所周知,在我国,同一行政级别的地区在人口数量,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等各个方面差异很大,如此“参照”并不合理。
对此,有关专家指出,按照“服务人口”的多少来规划图书馆的规模,是比较科学的做法。其次,也要考虑人均藏书量的目标――“十一五”期间我国人均拥有藏书量目标是0.6册,这是图书馆建设规模的底线,而有些发展较快的地区将目标设为人均2册,图书馆可以适当大一些。此外,如省级馆需要有保存本书库,藏书面积就要相应增加。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一个城市比较合理的图书馆建设规模是可以计算出来的。
据测算,“服务人口”在200万到400万之间的城市,其图书馆建筑面积大体应在2万至4万平方米之间;“服务人口”在50万到100万之间的城市,图书馆建筑面积应在1万平方米上下;而即便“服务人口”仅1万至5万的“小县城”,也至少应确保拥有数百乃至上千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小型公共图书馆。
事实证明,超规模建设的图书馆往往会出现读者严重不足、有限的购书经费难以支撑、馆室闲置等现象,图书馆自身运行的成本也会大幅提高;规模过小的图书馆则不能满足公众获取知识和信息的需求,越是基层图书馆,其承担的消除“数字鸿沟”的责任就越发显得重要;而那些以图书馆之名兴建,建成后却被蚕食甚至挪作他用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屡见不鲜,也急需相关规范加以遏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