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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宣传应到位
对于社会上屡屡出现公然对抗《文物法》、知法犯法的事件,彭卿云认为:“整个社会文物保护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薄弱,还有待于提高,这是问题的关键所在。”谈到破坏文物的事情,李学勤也十分痛心。他说:“社会舆论要更多地承担起宣传和监督的作用。通过政府和媒体的宣传,让更多的人认识到文物的价值,知道这些文物对于国家和民族的重要性,懂得文物是祖先留给我们这个民族的共同财产,一旦被毁坏就再也无法复原。如果全社会对文物价值和文物保护都有一个高度的认同,那么毁坏文物的事情就不会轻易发生。”
作为国家文物管理行政部门的官员,何戍中则指出:“文物部门应该大力宣传《文物法》,而且要主动宣传。让社会认识到保护文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破坏文物应该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尤其是文物丰富的历史文化名城,在这方面的责任就更加重大。”
他还强调,如果施工方在工程过程中发现了文物,不但不上报文物部门,而且继续破坏,有关部门将依据我国的刑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而对于那些因为一己利益继续铤而走险者,国家将加大打击力度。何戍中同时指出,打击这类犯罪行为,也是一个很好的宣传机会,可以让全社会更清楚地认识到这种犯罪行为的严重性。(李韵 柳霞)
来源:光明日报
编辑:宋礼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