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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地记录生活是电视纪录片最基本的要求。然而,一部优秀的纪录片,并不是简要地记录生活,而是要通过立意加制作的过程,表现主创人员对生活现实的某种独特的认识和思考。因此,一部成功的电视纪录片,在摄影、解说、配乐等方面都必定要有其独特的个性,也就是风格。
一般认为,风格即某一作品中表现出来的艺术个性。一方面,不同的人由于个性、经历、观念(包括艺术观念)的不同,在把握创作题材及体裁、选择表现手法、运用语言等方面各有爱好与擅长;另一方面,同一作者出于表现某种内容,烘托某种氛围,创造某种意境的需要,也在自己不同的作品中尝试不同的格调。一堆画面素材从无到有,最后又变为一部完整的片子,其中肯定包含了电视艺术的某种创造性。而既然是一种创造,当然就要表现为纪录片的个性风格。
1.摄影与风格。摄影用于获取画面素材,这是纪录片“基础之基础”。当表现对象确定之后,“如何拍”成了首要之事:用不用三脚架、固定镜头与运动镜头的比例;长镜头的选用;画面基本色调和景别运用等等,都与全片风格的形成有密切关系。应当说,当摄影师操起摄像机的时候,他已经成竹在胸了。换句话说,当摄影师与编导就某一拍摄题材经共同协商给出基本拍摄格调后,镜头的动作方式已经相当清晰。
2.解说词与风格。当题材、内容基本决定了全片基调后,解说词应该恰如其分地依创作者的意图发挥其特殊的作用。除去少数不加画外解说的纪录片(这类片子也靠字幕“解说”)外,解说词的行文、疏密、修辞手法之选用,甚至解说员性别、音调、音色之选择,都将直接对全片风格产生影响。应当切记的是,欲把握好解说词与全片风格的辩证关系,必须也只有从前期的采访、拍摄阶段起就开始解说词格调的酝酿。一些解说词作者所谓“在前期采访构思阶段,耳边已间或听见或男或女解说员用某种特别的语调说出些解说片断”,表明的是这种现象。
3.配乐与风格。纪录片除十分重视同期声外,当然并不完全排斥配乐。某些时候,情绪与节奏恰当的音乐将对纪录片主题表达和意境的生成起到重要的烘托作用。然而不是所有的纪录片都能配乐,也不是在一部纪录片中所有段落都能配乐。当然,将拍摄过程中记录下的、对象或事件本身具有的音乐、旋律,如民歌、歌谣、民乐、主人公个人演奏的乐曲等,在全片的一些地方有创意地运用,无疑是一个高招,可以让观众从特定的歌词和旋律中,体味到一些画面以外的涵义。而在片中另加配与纪录事件本身无关的音乐旋律,这种情况一般只是发生在开头、结尾,或需要过渡、转场时。其画面大多是空镜头、有寓意的静物表现等。这时配乐很容易引出某种联想,或使某个刚刚表现过的具体场景得以情绪上的升华。它对于某种寓意、象征及意境的营造,进而深化主题,确有相当重要的作用。
拍摄电视纪录片的过程,其实也是创作者心灵的情感历程。拍到实处,情到深处,同时运用一些艺术技巧,在生活原貌的展现和典型意义的概括之间,寻找一种内在的契合,以达到表现作者创意的目的,再现生活的原生形态并使其蕴含一种超乎现实的普遍意义和永恒价值,和观众之间实现一种心灵的共鸣。(作者:蒙海波)
来源:中国文化报
编辑:宋礼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