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法孔,字南鲁,华宁县宁州镇人。
明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中进士,授户部郎中,转粮储兵备道。奉敕督饷往辽阳,发放无亏空短少。后改提督建昌学道,清操绝伦,刚方正直。天启七年(1627)升湖广廉宪,用刑平恕,案无冤狱。崇祯三年(1630)升山东右布政使,九年,调任四川左布政使,向民间征收各项银两,分厘不加,向边关发放银两也分厘不少。当时正值多事之秋,他把任上紧缩开支节省下来的三十万两报批后充作军饷。张献忠率义军攻成都,张法孔协同蜀王和四川巡抚等固守。他募死士夜袭义军粮寨,迫使献忠退兵。
崇祯十年,张法孔解饷银至夔州(今奉节)被劫,以私银二十万两赔偿,并被巡抚王维章参劾降级留任。蜀王上疏说法孔异常清廉贤能,恳请朝廷表彰并重用他。而他自己却决意引退,遂辞官归乡,七十二岁终。崇祯时旌为“天下清官最”。
来源:华宁网
编辑:宋礼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