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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为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玉溪新闻网讯,2006年,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要求,在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正确决策和玉溪市建设局的领导下,依法管理,规范运作,全面、较好地完成年度各项工作计划和目标。现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章程》第七条十一款的规定,将我市2006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情况以及财务核算情况公布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和提取情况
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继续保持稳定发展。大部分县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基础缴存比例在10%,部分县的公积金基础缴存比例在8%和9%,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64082万元,同比增长16.07%。至年末,我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337642万元,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人数达10万人。 全市共提取住房公积金26900万元,同比增长28.63%。全年11637人次因购建住房和归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21615万元,同比增长34.99%,占提取总量的80.35%;另有3170人次因退休、户口迁出等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5285万元,同比增长7.84%,占提取总量的19.65%。至年末,职工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141824万元,净归集资金余额为195818万元。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回笼情况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为3383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34430万元,比2005年同期减少136户,增加7431万元,分别下降3.86%和增长27.52%。至年末,全市累计向24822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购建房贷款151300万元,贷款余额63572万元,存贷比达到32.46%。尽管贷款总量和贷款余额均位居全省各州市前列,但由于我市资金规模较大,存贷比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回笼情况良好。全年回笼资金21045万元,比2005年同期增长3308万元。继续采用每月还本付息的偿还方式,同时加大了住房个人贷款的催收力度,并通过改进提取公积金冲还住房贷款方式,既方便了借款人还款,又保证了住房公积金放贷资金的及时回笼。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严格贷款管理,加大对逾期个人贷款的催收,确保了资金安全。至年末,个人贷款逾期金额大幅下降为93万元,逾期率为0.15%,比2005年减少38万元,下降了29.01%。
三、公积金存款运作情况
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满足职工日常购建房、退休等使用的前提下,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余下存款进行转定期存款,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获取了良好的收益。至年末,国债投资余额为215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48万元;定期存款11106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060万元。
四、增值收益情况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取得各项业务收入4887万元,其中存款利息收入2440万元,个人贷款利息收入2387万元,国债收入58万元,其他收入2万元。支付各项业务支出3013万元,其中支付缴纳职工利息2821万元,支付各项手续费192万元。全年实现增值收益1874万元。
编辑:梁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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