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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新闻网讯(闻斋)国土资源部出台的《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从元旦起正式实施。《标准》将全国工业土地划分为15个等级,其中,我市工业用地等级被国家分别列为八等、十三等、十四等。 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分15个等级,从最高等级一等的840元/平方米递减至最低等级15等的60元/平方米。我市土地等级分别被列为八等、十三等、十四等,具体为:红塔区八等,252元/平方米;澄江县、峨山县、江川县、通海县十三等,96元/平方米;华宁县、新平县、易门县、元江县十四等,84元/平方米。 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是出让工业用地、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时必须执行的最低控制标准。今后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出让底价和成交价格均不得低于所在地土地等级相对应的最低价标准,低于最低价标准出让工业用地,或以各种形式给予补贴或返还的,属非法低价出让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编辑:梁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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