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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新闻网讯 冰雪灾害过后,许多保险公司正开展理赔事宜。但尴尬的是,截至2月12日,保险业共接到雨雪灾害保险报案85.1万件,已付赔款10.4亿元,不足损失额的1%。
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就此指出,这充分暴露出我国巨灾保险严重缺位现象。保险业应以此次雪灾为例,从保险的覆盖面、保险的防灾防损、应急处理机制和巨灾保险制度四个方面反思。
保险赔款覆盖面低
尽管保险公司已经为雪灾支付了10.4亿元的赔款,但这相对于灾害已经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1111亿元来说,保险不足1%的损失覆盖,只是杯水车薪。反观国外巨灾,保险赔款可承担30%以上的损失补偿,发达国家甚至可达60%至70%。“保险覆盖面不宽,使我国保险业应对自然灾害的作用难以充分发挥”,吴定富就此坦言。
从目前情况看,尽管保险业积极主动赔付,但保险赔款占灾害损失的比例仍然很低。这说明保险的覆盖面还非常低,很多受灾企业都没有投保财产保险。有的虽然投保了一些保险品种,但基本上没有一家企业投保过营业中断损失保险,灾害造成的停产、减产等损失不能得到保险赔偿,只能由企业自身承担。
此外,在这次灾害中,由于一些农作物品种的保险尚未启动,使农业保险的报案率和最终赔款占总损失比例明显偏低。
应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吴定富表示,此次灾害也暴露出部分公司“防重于赔”的灾害应对思路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来,对保险标的的风险检查和风险防范指导等方面的工作比较薄弱,防灾防损能力亟待提高。
应急处理机制不健全也加大了灾害事故处理难度。很多保险公司的工作重点主要集中在业务发展上,而对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重视不够。少数保险公司行动迟缓,对突发事件反应不够敏锐,数据采集不准确、不严肃。而从国际上看,很多国家都建立了巨灾保险制度,在设立巨灾基金、再保险安排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同时,通过资本市场提升了保险业的巨灾承保能力,推出了巨灾风险证券等一系列创新产品。与国际上大灾风险主要通过保险机制来分担化解不同,原本是灾害“减震器”的保险目前在我国尚未能充分地发挥作用。
吴定富最后说,“我国的巨灾频率和损失程度正在呈不断上升趋势,建立巨灾应急处理的长效机制,提高保险公司应急处理能力,是保险业应对自然灾害的重要任务”。
农业政策性保险需健全
“分析目前10.4亿元的赔款构成,机动车辆险和企财险、建工险占比达80%以上,而受灾影响最大的农业领域投保率很低,赔款占比并不高”,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袁力表示。
据此,有关专家表示:“这次保险赔付的方向主要集中在电力设施、车辆损失上,对于纯农业的赔付额度不足1%。因此,在‘三农’灾后重建与恢复中,除政府正在采取的救助措施外,还应考虑运用保险补偿机制,减少受灾农民损失”。
“这次雪灾也暴露出农村基础设施的薄弱,因此,更要提高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紧迫感。建立政策性的农业保险,特别是在巨灾情况下应探讨逐步建立农业巨灾保险机制”。并建议在灾后重建中应该加大对农产品储备的资金投入和政策倾斜,以稳定灾区市场物价和人心。
编辑:梁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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