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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新闻网讯 8月28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林电协调会议精神,加快玉溪电网规划建设工作进程,玉溪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玉溪电网各供电单位齐聚华宁,召开大规模林电协调会,就电网建设征占用林地的申报、审核、审批、法律依据、审核权限、相关费用以及涉及自然保护区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交流、沟通,共同分析当前玉溪电网建设在林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探讨下一步解决方案。这在玉溪电网建设史上尚属首次。
努力构建林电和谐发展共赢点
电网建设的发展与林业的发展和森林植被的增加密不可分,寻求和谐共赢的发展点,能有效促进生态发展,造福子孙后代。玉溪市林业系统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生态立市”战略,明确了“十一五”期间重点对生态建设、产业发展和森林保护三个方面的具体规划。按照《玉溪市“十一五”电力发展规划》要求,玉溪电力工业在“十一五”期间将进入一个跨越式发展阶段。在“紧紧依靠大电网,择优开发小水电”的发展方针指引下,玉溪市将规划新建水电站25座,年发电量新增13.4亿kWh。玉溪电网将建成以“500kV为支撑,220kV为骨干,110kV覆盖全市”的电网架构,形成以“统一开放,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区域大电网。届时,多条大功率的输电线路将穿梭于玉溪市各县区的崇山峻岭之中,将对玉溪市社会、经济全面、快速、和谐发展提供强大的能源支持,为促进林业与电网建设的和谐发展,积极寻求和谐发展的共赢点。此次召开的林电协调会议,通过座谈、交流、沟通的形式,达成了共识,明确了林电双方在相互理解支持的基础上,共建和谐、生态玉溪。双方将通过加强交流,互相学习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使电网建设在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依法履行和完善林业相关手续,林业方面将积极按照职责范围履行好政府职能、发挥好服务作用,为顺利实施玉溪电网“十一五”规划建设项目打下坚实基础。
林电双方依法依规,力促电网建设与生态环境有机结合
在协调座谈会上,玉溪供电局对玉溪电网2007年-2010年计划和规划项目以及2006年至今在建项目进行了介绍;玉溪市林业局林政处的王家和处长对如何树立“依法依规”和“服务意识”两个观念进行了全面阐述;八县供电、林业部门领导分别就林电协调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发言,并提出了很多有利于今后工作开展的意见和建议。
会上,玉溪供电局副局长赵雄焰对电力体制改革后的基本情况和目前电网发展的状况、承担的社会责任以及今后发展的规划和远景作了简要介绍。他说,此次会议的召开为林业管理和电网规划建设后续工作的更好衔接和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座谈,进一步达到了交流、理解、学习的目的,他对林业主管部门长期以来对电网建设提供的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表示,今后将严格按照市县各级林业部门的要求,依法建设、依法经营,加强对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对林地征占用、林木砍伐等进行依法审批,以降低法律及经营风险。同时积极优化线路路径,依法施工、依法管理,采用先进技术文明施工,减少电网工程建设对森林、植被和生态环境的影响,使电网建设与生态环境有机结合、和谐共处。
玉溪市林业局副局长李俊在对会议进行总结时强调:林业部门要积极支持电网建设,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及时沟通协调、达成共识,把电网建设的好事办好。此次协调会的召开,增进了相互了解,进一步统一了认识,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提高对全市电网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强化管理和服务意识,尽职尽责,依法依规为电网建设做好服务,妥善处理好开发建设与生态保护的关系。要充分认识玉溪水电开发的重大意义,积极支持电网建设;要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依法报批征占用林地;要主动换位,尽职尽责,妥善解决电网企业提出的有关问题;要严格把关,强化管理,把支持电网建设的好事办好。
(玉溪供电局 陈俊)
新闻背景:
4月24日,国家林业局驻云南省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云南电网公司系统、云南林业系统及发改委等单位共同就电网建设中如何遵守林业法律法规、林业部门如何更好地为电网建设服务等问题召开协调会,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磋商并达成共识。
编辑:梁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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