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日前公告,公司2007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的未经审核累计保费收入约为430亿元,该数字将于保监会网站公布。 中国人寿称,公司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新颁布的中国公认《企业会计准则》。该会计准则规定,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并承担源于被保险人保险风险的协议。中国人寿绝大多数保险产品都属于保险合同,确认为保费收入,但中国公认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有所不同。
来源:金融时报
编辑:梁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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