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收藏本页 设为首页 法律声明
首页| 新闻| 时政| 社会| 生态| 商企| 县区| 专题 | 云烟之乡| 教育| 股市周报
财经| I T | 汽车| 房产| 旅游| 文化| 就业| 玉溪人| 花灯之乡| 深度| 青春档案
娱乐| 健康| 女性| 婚庆| 美食| 论坛 | 博客| 手机报| 聂耳故乡| 玉溪图库

秋冬食枣7大注意

http://www.yuxinews.com 2007-9-28 10:48:00

    大枣入药常用黑枣、南枣、红枣、蜜枣等,其中以黑枣、南枣养血补中作用较强。红枣性温,补养力较薄;蜜枣味清长而厚爽、滋润解毒较好。大枣虽然营养丰富,但在食用时还应注意以下一些问题。

    1.腐烂变质枣忌食用。大枣腐烂后,会使微生物繁殖,枣中的果酸酶继续分解果胶产生果胶酸和甲醇,甲醇可再分解生成甲醛和甲醇。食用腐烂的枣,轻者可引起头晕,使眼睛受害,重则危及生命。

    2.不宜与维生素同时食用。枣中的维生素可使维生素K分解破坏,使治疗作用降低。

    3.不宜和黄瓜或萝卜一起食用。萝卜会有抗坏血酸酶,黄瓜含有维生素分解酶,两种成分都可破坏其他食物中的维生素。

    4.不应和动物肝脏同时食用。动物的肝脏富含铜、铁等元素,铜铁离子极易使其他食物中所含的维生素氧化而失去功效。

    5.服用退热药时禁忌食用。服用退热药物同时食用含糖量高的食物容易形成不溶性的复合体,减少初期的吸收速度。大枣为含糖量高的食物,故禁忌食用。

    6.服苦味健胃药及驱风健胃药时不应食用。苦味及驱风健胃药是靠药物的苦味来刺激味觉器官,反射性地提高食物对中枢的兴奋性,以帮助消化、增进食欲。若服用以上药物时用大枣,则明显地影响药物的疗效。

    7.龋齿疼痛、下腹部胀满、大便秘结者不宜食用,忌与葱、鱼同食。

来源:21CN

编辑:刘燕

 共1页  [1]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美食热点
无标题文档
·经济不景气洋快餐遇商机? 麦当劳提速肯德基调整
·洋水果等进口食品身价下跌
·飞鹤乳业成招标最大黑马 央视A特段掷金1.6亿
·三鹿重组错综复杂 三元可能孤独破局
·家乐福现任CEO迪朗今年底离职
·沃尔玛反贪:首次自曝采购员受贿
·国家发改委:对乳制品企业给予金融和财政支持
·国办转发奶业整顿规划纲要 奶业振兴3年目标确立
·河南粮食生产连续5年创新高 总产连续超千亿斤
·国家发改委:从八个方面整顿和振兴中国奶业
·发改委:强化地方政府责任 尽快使奶业恢复正常
·向做品质理性回归 中外奶粉市场大打“奶源”牌
 
 
 评 论
 

Copyright © 2000-2007 YUXI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玉溪市委宣传部 玉溪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玉溪日报社 主办
本站点所有内容为玉溪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及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玉溪新闻网 
 
滇ICP备050013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