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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新闻网讯 一是建立农村流动厨师监管制度,由乡镇卫生监督员负责流动厨师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合格者发给流动厨师知识培训证;乡镇卫生院为体检合格的流动厨师发放健康合格证,并建立流动厨师档案。二是通过建立农村家宴申报监督制度,由各村(居)委会食品卫生信息员,将本村(居)委会的家庭宴请及时上报乡镇卫生院防保组,由食品卫生监督人员到现场进行指导,督促落实家宴制作过程中原料采购、餐具消毒、菜肴制作、人员健康等各环节食品安全卫生保障措施,确保食品卫生与安全,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三是加强农村食品卫生安全宣传,开展以“保障农村食品卫生安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举办农村家宴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引导村(居)民到设施条件好、管理规范的客堂举办家宴,合理控制宴请人数,选聘卫生意识强、有经验的厨师掌厨。 (红塔区)
编辑: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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