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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蒋跃
红塔区代表徐家德等18名人大代表联名建议制定玉溪中心城区管理办法。 他们认为,虽然我市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成绩斐然,但城市管理面临复杂性、动态性和多元性。目前,玉溪中心城区管理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现行城市管理体制未能体现“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财权、事权不配套,财政、单位、民间、外资等多渠道的城市建设投入机制不完善,制约了中心城区生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二是由于市区两级城市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地位、职责和内部权责关系不一致,形成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市政管理、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工商、环保、公安交通等城市管理领域存在执法职责交叉、多头执法等问题,导致中心城区的管理效率、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不太理想。 他们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明确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导航”职能。从总体上明确城市管理职能,规划好城市发展,制定城市运行规则并确保这些规则的实施,经营城市资源。 二是按照现代城市的管理要求,理顺市区管理体制,加强城市综合管理系统,提高政府管理城市的综合能力;理顺并完善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机构的行政领导体制;理顺并完善中心城区管理体制中的市、区、街道“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明确分工;修改和完善《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等城市管理的规章;推进城市综合执法,减少行政执法层次,适当下移执法重心。 三是培育、发展和健全社会组织,提高市民素质,不断增强社会自我管理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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