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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新闻网现场报道]
李云河:2005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检察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取得新的进展。全年受理移送审查批捕案件1304件2257人,批准逮捕1257件215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602件2837人,提起公诉1475件2491人。起诉后已有审判结果的1456件2431人,均为有罪判决;受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94件97人,立案侦查75件77人,侦查终结69件72人,移送审查起诉65件67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1019万余元;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28件57人;受理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案件3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2件,通知公安机关立案2件2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批准逮捕的,追捕1人;对不应当逮捕的,决定不批准逮捕96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审查起诉的,追诉3人;对不应当起诉的,决定不起诉76人;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退回补充侦查124件375人。
[2006-02-23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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