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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晶
8月26日,哺育了数辈儿孙、孕育了一方文明的母亲湖绽开了她最为慈祥和灿烂的笑容。时至今日,她的双眼依旧清澈、身躯依旧湛蓝、胸怀依旧碧波荡漾。I类水质,在国内数以千计的淡水湖泊当中已是凤毛麟角。 “8·26抚仙湖保护活动日”——一个全世界独一无二的节日,显示了市委、市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市的坚定信心和决心,表达了玉溪人民保持抚仙湖I类水质的愿望和要求以及对和谐玉溪的渴望。一切表明,我们正在走一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母亲湖该感到欣慰。因为她知道,I类水质,来之不易,又怎一个“难”字了得? 为了保持I类水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多次视察后要求要把“I类水质一任一任交下去”,建设“一流水质、一流生态、一流旅游”。市领导尽职尽责、倾心尽力,经常亲临抚仙湖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再三强调保护抚仙湖就是保护先进生产力。 为了保持I类水质,我市成立了“三湖一海”污染综合治理与保护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澄江、江川、华宁县成立抚仙湖管理局。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部门主动配合的机制,各项保护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为了保持I类水质,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抚仙湖管理条例》,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主要污染源实现达标排放。强化综合执法,整治乱搭乱建。投入资金2658.3万元,禁止在抚仙湖使用营运性机动船艇、取缔燃油机头。 为了保持I类水质,投入资金3亿多元,实施水污染防治项目50项。取缔磷矿开采点,关闭了小造纸、小泥磷等污染严重的企业。建成一批污水处理厂(站)和垃圾填埋场,建成隔河泄水蓝藻去除应急工程。开展植树造林、水土保持工作。调整产业结构,削减农业面源污染。 为了保持I类水质,对抚仙湖沿岸部分建筑设施实施拆除和搬迁,对沿湖鱼塘实施退塘还湖,累计投入资金1.3亿元。对径流区建设项目准入实行严格控制和管理。设立禁止开发控制区,严禁一切商业性开发。制定并组织实施《抚仙湖沿岸环境卫生和入湖河道管理方案》。开展抚仙湖环境容量与污染物总量控制研究和抚仙湖入湖河流污染负荷调查。对《云南省抚仙湖管理条例》进行修订。建立抚仙湖保护管理月检制度,实施抚仙湖保护管理有奖举报制度。 为了保持I类水质,我市不惜放弃近期利益,甚至不惜举债。还有多少不为人知、默默辛苦的汗水与奉献? 尽管我们在抚仙湖保护管理上已经力尽所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由于环境问题的长期积累等多种原因,抚仙湖保护形势依然严峻。一个棘手的问题是抚仙湖90%以上的污染来自农业面源,而农业面源污染一旦产生,治理起来十分困难。 我们能做什么?我们该做什么?我们是袖手旁观,还是振臂齐呼? “吾辈护湖应尽责,誓还湖水似蓝天”。保护抚仙湖,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共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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