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30多年无重特大林火
|
|
| http://www.yuxinews.com
2006-4-15 14:14:00
|
本报讯(通讯员 魏勇彪)新平县加大资金投入,采取多种措施,长期抓好森林防火工作,30多年来没有发生一起重特大森林火灾,保护了森林资源,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 新平县有林业用地315787公顷,全县森林覆盖率达52.87%,是滇中森林面积最大的县,同时还是玉溪市唯一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县份,境内有两个县级保护区,一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数十年来,新平县树立警钟长鸣,安全常抓的思想,县委、政府加强组织领导,每年都与各乡镇层层签订《森林防火工作责任状》和《森林防火工作责任书》,落实防火工作目标,向山区群众发放《森林防火户主通知书》,利用新闻媒体,出动宣传车,张贴宣传标语向群众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重点做好清明节和“五一”国际劳动节的防范,加强对聋、哑、痴、呆、精神病人的监护和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 新平县投入大量资金,建成了11座瞭望台。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和各个瞭望台在防火期内每天24小时坚持有专人值班,组建了总人数为70人的两支专业灭火队伍,120人的8支半专业灭火队,全县共有天然林管护人员402人。该县还加强对重点地段、重点林区、风景区、坟墓区入口的设卡检查,严禁带火种入山,严禁一切林缘地带农事用火。 新平县每年投入数十万元森林防火经费,购置了8辆森林防火车,82台储备风力灭火机,割灌机、对讲机、阻燃服、灭火水枪、防火铲等一批防火灭火设备,制定了《新平县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向社会公布森林火警举报电话,在防火期内坚持监测人员进山,护林人员入林,做到见烟就查,重点林区设卡,检查入山人员,进行造册登记,做到在重点林区和公路沿线设立森林防火宣传牌,入山路口有宣传标语,并加强对林区的巡查和落实防火工作目标的检查,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保证了30多年来辖区内无重特大森林火灾。
|
|
共1页 [1]
|
|
| |
中共玉溪市委宣传部、玉溪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委托玉溪日报社主办
本站点所有内容为玉溪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及建立镜像,否则将视为侵权,玉溪新闻网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制作单位:玉溪新闻网 网上投稿
滇ICP备05001338号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