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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委、办、局: 2005年,各地、各部门按照中央、省市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玉溪市禁毒人民战争具体实施方案(2005-2007)》,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禁毒各项工作措施,积极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活动,圆满完成了全年的禁毒工作任务。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树立榜样,推动全市禁毒人民战争工作深入发展,经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考评,市禁毒委员会审批,玉溪市人民政府决定对禁毒人民战争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一、“无毒县” 江川县人民政府 二、“无毒社区” 新平县平甸乡 峨山县双江镇 峨山县小街镇 江川县大街镇 江川县前卫镇 易门县浦贝乡 易门县铜厂乡 元江县因远镇 三、禁毒人民战争先进单位 一等奖: 红塔区人民政府 通海县人民政府 澄江县人民政府 峨山县人民政府 易门县人民政府 新平县人民政府 二等奖: 元江县人民政府 华宁县人民政府 玉溪市委宣传部 玉溪市政法委 玉溪市公安局 玉溪市检察院 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玉溪市司法局 共青团玉溪市委 玉溪市妇联 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市广播电视局 玉溪市教育局 玉溪市卫生局 玉溪市文化局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继续深入开展无毒创建活动,巩固创建工作成果。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的决策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协调配合,推动禁毒人民战争深入扎实开展,为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玉溪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玉溪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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